泉州市教育局这些重要通知,今起施行!
为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学校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发生,连日来,泉州市教育局发布《泉州市教育系统迅速开展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迅速开展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补充通知》《泉州市教育系统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泉州市无证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方案,在全市教育系统迅速开展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一起来看重点!
全面检查学校各类安全
检查整治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的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实践基地。整治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校建筑安全
(二)消防安全
(三)无证幼儿园管理
(四)校园安全防范建设
(五)实验室与危险化学品
(六)校车安全整治重点
(七)食品安全
(八)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全市各级各学段所有学校内现有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和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摸底清查,设为疫情临时隔离、观察用房的建筑、场所要重点排查安全隐患。
无证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
1.有证民办幼儿园纳入全市学校房屋安全大排查攻坚行动
2.无证幼儿园
①对符合办学基本条件的,且不存在“四无”房屋或安全隐患的,引导其办理相关证照。
②对存在“四无”房屋或建筑、消防、饮食卫生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具备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3.校外培训机构
(1)对符合设置标准但证照不全的,且不存在“四无”房屋和安全隐患的,引导其办理相关证照。
(2)对证照齐全的,但存在“四无”房屋或建筑、消防、饮食卫生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得招生和入学,发出整改通知书,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视整改情况,引导其依法依规办学或予以关停。
(3)以下情形一律关停取缔
①证照齐全的,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②有照无证的,如有的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教育咨询公司,超营业范围、违规从事教育培训业务,此类对象一经发现违规从事教育培训业务的,坚决依法关停取缔,并列入“黑名单”;
③对无证无照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列入“黑名单”(其中,符合办证条件、正在申办证照之中的,暂不列入“黑名单”,引导其办理相关证照);
④对在疫情有效控制前,违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并列入“黑名单”;
提示:因疫情等原因而暂停业务,暂时无法确认是否违规从事教育培训业务的,联合属地市场监督等部门发出告知书,要求其不得违规从事教育培训业务。
整治步骤
摸排阶段。无证幼儿园:即日起至3月31日;校外培训机构:即日起至4月15日。各县(市、区)摸清底数,查清原因,制定对策。
整治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边排摸边整治。各县(市、区)联合执法,全力推进,确保全部整治完成。
验收阶段。6月1日-16日,各县(市、区)提交整治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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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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