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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海峡教育报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月7日,教育部办公厅会同财政部办公厅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有关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高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调整支出结构,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坚决防止因经费问题影响高校疫情防控工作开展。


通知强调,各高校要统筹资金,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推进。落实好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在校学生和教职工餐饮、医疗、日用品等后勤保障所需资金,全力保障当前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提前研判形势,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预案,确保工作及时有效。


通知强调,要发挥高校优势,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有条件的高校要及时调整项目库,支持开展疫情防控方面科研攻关工作,加快病毒溯源、传播力、传播机理等研究,完善防控策略和措施。要加强有效药品和疫苗研发,注重科研攻关与临床、防控实践相结合。


通知强调,各高校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生活和学习。要密切关注疫情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习生活成本等方面的影响,统筹各类学生资助资金,切实提高资助精准度,并结合高校教学安排调整情况,及时发放相关资助经费。对于延期开学可能造成的奖助学金评选发放不及时等问题,高校应做好预案。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优化管理服务,确保财务工作流程高效顺畅。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工作流程,改进服务方式,让数据多跑腿,让师生少跑路,减少师生员工往来财务部门次数和外出时间,避免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保护师生员工安全。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合理预测、科学填报国库资金用款计划,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充足。按照《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要求,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简化采购流程,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疫情防控采购及时便利。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及早谋划,确保全年预算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各高校对于确需调剂的项目,要及早谋划作出安排,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做好预算调剂工作。预算调剂项目要优先向应急救治、隔离设备购置、设施改造等疫情防控急需项目倾斜。高校疫情防控经费安排及使用管理情况,将作为2021年预算安排的重要因素予以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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