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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审批窗口防疫期间便民办事指南

海峡教育报讯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扩散,自2月3日下午起,市教育局审批窗口根据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统一部署,结合教育审批实际,暂停现场服务,全面推行新的审批服务模式。


一、对民办高中学校的设立、变更、终止等26项常规事项的审批,实行“网上办”或“邮寄办”。


网上办:福州市企业、市民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福州窗”微信公众号、“e福州”APP提交网上办事申请,审批服务部门在后台开展网上预审、网上审批。


邮寄办: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推出“榕证通”双向快递服务,申请人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选择双向快递服务,即可享受双向免费快递服务,免费邮寄送达审批结果、快递上门收取材料、寄送材料邮资到付,支撑企业、群众办事“一趟不用跑”。


二、季节性办理的事项。


群众密切关注的中小学转学事项。该事项申请人需首先向转入学校申请,由学校审核并提交全国学籍系统,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系统上进行核办。目前全市各中小学校因疫情推迟开学,暂时不便受理转学申请。请有转学需求的家长密切关注福州市教育局发布的开学通知,在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向拟转入学校申请。


教师资格认定事项。教师资格认定通常一年开展两次,分别在春季和秋季,今年春季省、市认定时间暂未确定,往年省教育厅一般于三月中旬发布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市教育局届时将根据上级安排在福州教育网(http://jyj.fuzhou.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我市认定公告,请适时查看。


三、对一般咨询事项,请在正常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拨打福州市教育局审批窗口电话:0591-83349431,我们将予以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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