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地方文物行政执法要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5日讯(记者 成琪)当前,全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违法违规破坏文物现象屡禁不止,文物行政执法,特别是地方文物行政执法还面临着很多的困难和问题,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推进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地方文物行政执法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北京大营盘明长城 中国经济网记者成琪/摄
我国是文物大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多、责任重、人员少,基层文物部门力量更为薄弱,普遍缺乏从事文物行政执法的专门人员。从国家文物局开展卫星遥感执法监测的结果看,一些不可移动文物本体遭破坏,一些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发生违法建设,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管理缺位、执法缺位问题突出。对此,《通知》提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文物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由相关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同时要求承担文物行政执法职责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应明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针对地方文物行政执法职责不明确,尤其是文物市场领域以外的文物行政执法职责不清等问题,《通知》也专门明确了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文物执法队伍的职责分工。“授权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或者文物执法队伍承担的文物行政执法职能不变;市、县两级没有文物执法队伍的,由文物行政部门委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行使文物市场领域以外的文物行政执法职责。”
文物行政执法涉及法律法规、文物保护、文物鉴定等专业知识,案件处理过程中还涉及行刑衔接、案件移送、责任追究、问题整改等相关工作,对执法人员的能力要求相对较高。但目前大部分市县都没有明确文物执法的岗位职责,普遍缺乏熟悉文物执法的业务骨干,基层办案中以罚代刑、以罚代责、整改不力等问题依然存在。对此,《通知》就业务培训、执法演练、创新执法方式等提出了有关要求。
记者注意到,《通知》还要求文物行政部门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在信息共享、案件报告、信息公开等方面要密切配合。办理文物违法案件时,在行政处罚、行刑衔接、案件移送、责任追究、问题整改、文物鉴定等方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文物部门、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部门协同。
据悉,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将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和服务平台应用,促进办案流程和执法工作网上运行管理。同时,根据地方实际,指导各地加强新技术在文物行政执法中的研究和应用,不断创新执法手段和方式、切实提升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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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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