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了!李明博二审被判17年?三星副会长或受牵连
【环球时报驻韩国特约记者 刘媛 本报特约记者 金惠真】两年前,因涉嫌侵占企业巨额公款、收受巨额贿赂,韩国前总统李明博被判有期徒刑15年。结果出来后,检方和李明博方面都不服遂提出上诉。19日,韩国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李明博被判17年有期徒刑,同时处以130亿韩元(1000韩元约为6元人民币)罚款以及追缴57.8亿韩元罚金。此外,他还被剥夺保释资格当庭被捕,并移送至拘留所、再次身陷囹圄。
新增受贿金额导致加刑
据韩联社19日报道,首尔高等法院刑事法庭当天就“李明博案”进行二审宣判——刑期比一审增加两年,罚款数额不变。据悉,一审时李明博涉嫌收受贿赂的金额为111亿韩元左右,但检方在二审诉状中指出李明博涉嫌受贿金额总计为163亿韩元,比一审时多出了一部分。而二审法院正是对这一新增受贿部分裁定为有罪,进而追加两年刑期。
二审法院宣判时表示,李明博对自己的一切犯罪嫌疑矢口否认,并将责任归咎于周边人物,指责他们做虚假供词。他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他始终毫无反省悔改之意,令人痛惜。二审法庭进而宣布,取消李明博的保释资格,当庭逮捕并移送拘留所。至此,李明博自去年3月6日获准保释回家后,时隔350天再次身陷囹圄。
韩国《国民日报》19日称,二审宣判结果出来后,李明博呆坐原地,凝视远方良久,而他的律师团队也一副怅然若失的表情,一些人还流下眼泪。李明博的一名辩护律师表示:“作为律师,无法接受二审法院的判决。将与李明博商议后,决定是否申诉。”
三星副会长或受牵连
《国民日报》19日报道称,“李明博案”二审结果将影响三星副会长李在 接下来的二审重审宣判,因为“李明博案”二审指控中新增的受贿款项,都是来源于三星公司。一名检方人士表示:“李明博案二审法院已对三星的行贿部分追加判定为有罪,若在接下来的李在 二审重审中,检方做出对三星有利的裁决,等于自我打脸。”
值得一提的是,负责“李明博案”二审审理的法官与即将审理“李在 案”二审重审的法官,是同一人。此前,李在 于2017年8月因涉嫌行贿、挪用公款等5项罪名一审获刑5年。2018年2月,二审法院推翻一审判决,判处李在 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李在 当庭获释。2019年8月,韩国最高法院宣判,案件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据韩媒介绍,2018年4月,李明博以涉嫌受贿111亿韩元、侵占DUS企业公款350亿等16项罪名遭检方起诉并被捕。当时检方诉状内容显示,李明博从1992年至2007年实际控制DUS公司期间,累计侵占企业公款339亿韩元。任职总统期间,李明博涉嫌从三星公司收受67.7亿韩元贿赂(DUS公司在美国打官司时,三星公司替DUS代缴律师费)。2018年10月,一审法院判处李明博15年有期徒刑、罚款130亿韩元。2019年3月,李明博在被捕监禁349天后,获准保释、居家监禁。
韩国舆论称“去邪归正”
“李明博案”二审结果出来后,韩国民间各界表示欢迎。“清算政治积弊暨民主社会建设”民间组织庆南本部19日表示,欢迎二审法院逮捕李明博,这反映了民众热切期盼早日清算政治积弊的愿望。进步倾向的民众党庆南支部也表示,李明博被重新逮捕,无疑是去邪归正。
在李明博二审判决结果宣布后,韩国民众又想起了另外一位身陷囹圄的前总统朴槿惠。她同样遭遇了二审重判的结果。韩国最高法院于2019年8月对“亲信干政案”做出宣判,案件发回二审法院重审。此前,朴槿惠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等多项罪名于2018年4月一审获刑24年并处罚款180亿韩元。当年8月,二审法院判处她25年有期徒刑、200亿韩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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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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