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管局以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为契机,牵头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以服务民生和经济发展为导向,围绕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突出解决好网络市场发展中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事关消费者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违法广告、刷单炒信、网络传销等破坏竞争秩序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网络违法行为。行动中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网上检查网站、网店27118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3169个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492条,责令整改网站320个次;全年共查处网络违法案件751件,同比增长59.45%,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深入揭露网络违法经营行为,警示教育网络经营主体,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佛山市市场监管局从2019网剑行动查办的网络违法案件中选取10件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并发布消费警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经营环境和安心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案例一:佛山市某家具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及发布虚假广告案
佛山市某家具有限公司被举报在天猫商城自营网店发布虚假广告,销售不合格产品。经抽检查明,当事人生产销售的榻榻米皮床“内部木制件用料要求”不符合产品标注的执行标准要求;同时,当事人生产销售的涉案榻榻米皮床“红色区域为头层真皮(座面、扶手和靠背),其他部分为仿皮”的网页宣传内容与检验的样品不符。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广告法》相关规定,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和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没105000元处理。
【消费警示】
消费者在网购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尽量选购知名品牌产品,通常品牌产品企业都有更严格的质量管控体系。二是网购到货后,注意检查产品以及包装标识是否与广告宣传一致。三是要注意保留好各网购交易的凭证。四是充分使用电商平台提供的消费者保障服务,直接通过网络交易支付平台付款,不要直接给卖家转账交易。
案例二:佛山市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传销案
佛山市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为推广其经营的化妆品,委托他人建设了“若琳工坊”网络商城。为牟取经济利益,该公司在其网络商城推行“分销商”奖励制度。消费者通过扫“分销商”的二维码进入商城消费可以成为下一级“分销商”。网络商城分三个层级向各级“分销商”支付佣金奖励。经查明,当事人网络商城吸收各级“分销商”2425人,通过转账支付“分销商”佣金共204笔。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的传销行为作出责令改正,罚没1802579.71元处理。
【消费警示】
近年来,传销搭上网络虚拟平台,挂上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直销、网络理财等名目混淆视听,但是基本都含有三个明显的传销特征:一是“交纳入门费”,需要交钱或者变相交钱(如购买产品),获得入会资格;二是拉人头,以发展下线获取高额回报;三是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计提报酬或返利依据。广大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不要轻易听信他人注册不明来历的网站或者手机APP;多途径查询企业证照、经营信用情况;保护好个人信息,捂紧钱袋子,安全放心地过个好年。
案例三:佛山市某家具公司刷单炒信案
佛山市某家具公司在淘宝网委托“刷手”通过“刷单”的形式,虚构其淘宝网店交易量和提高好评率,通过“刷销量”共虚构交易17笔。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和罚款20000元的处理。
【消费警示】
网络购物要根据自己的生活需求,理性购买商品;选择网店不要局限于商品的销量排名、好评情况、以及物流评分,适时参考一下其他消费者对于商品不同的评价;不要轻信网站的“低价”、“折扣”、“好评如潮”等宣传,不贪小便宜,要货比三家、价比三家;根据购买要求和疑虑,多咨询店家;参加促销活动,仔细阅读活动细则,避免理解误差,使得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害。
案例四:佛山市禅城区某五金机电商行通过淘宝网店擅自销售列入目录而未经认证的电焊机产品案
执法人员在对佛山市禅城区某五金机电商行执法检查中查实,该单位通过淘宝网店擅自销售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而未经强制性认证(3C认证)的电焊机产品共6台。根据《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禅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没61560元处理。
【消费警示】
- 标签:
- 编辑:杨保录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