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日常用品  五金

公司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未及时披露 爱珂科技被出具警示函

  千龙网6月30日讯 近日,宁波爱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宁波爱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14号)。

  信息显示,2015年初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杰军累计发生142笔非营性资金占用,共2591.85万元,且上述资金占用行为未按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宁波证监局表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条的。宁波证监局根据《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提醒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并按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公司表示接受宁波证监局作出的行政监管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施杰军已于2015年12月31日前归还2015年度全部占用资金,并于2016年5月3日前归还2016年度全部占用资金,此后未发生资金占用。施杰军已书面承诺以后不再发生占用公司资金或以其他形式占用公司资源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财产及资金的完整、和安全,保障其他股东的权益。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前身为宁波爱珂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1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设立登记。主营智能控制系统、照具的研发;照具、电子电器产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的批发、零售、生产、加工;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或限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