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45家污水处理厂签署递交守法承诺书
近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全市4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下发了《关于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各污水处理企业负责人签署递交了守法承诺书,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督管理更加规范化、正规化、科学化。
污水处理厂作为城市污染物削减的重要设施,是水环境质量保障的最后一道关口,能否达标排放至关重要。大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工作,自2016年2月“水十条”颁布实施以来,全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面展开,截至目前,13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全市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16座污水处理厂完成建设,全市污水处理厂总数达到45座,设计处理能力达到空前的201.9万吨/日,较2016年增加了50%以上。
会上,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关于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污水处理厂监测、监察、应急处置、停产检修、统计上报等全过程管理事项,细化了管理职责,理顺了管理机制,解决了在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法规执行不细致、不统一、不到位的问题。各污水处理企业签署递交了《大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守法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按照法律、法规处理由市政管网汇集的污水,保证污水设施正常运行,并保证出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等。
会后,大连恒基水务集团副总经理江洪表示,“签署守法承诺书,再一次感受到了大连市在环境治理方面的决心和魄力。作为一名污水处理厂管理者,深切感受到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们将谨记承诺,坚守稳定达标排放这个底线,严格守法经营,强化日常管理,自觉公开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守好碧水长流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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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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