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0014862015-12-13万亿宝功能饮料代理
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基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损失投资本金的风险。投资人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约定。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6月2日证监许可[2015]1102号文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股票、权证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安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在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保本周期内(保本周期到期日除外),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规、规范性文件、司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二、释义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享有、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1、基金或本基金:指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
信息全文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一、绪言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2、基金管理人: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