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汁饮料标准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国标公布问题
关于企业尺度中的理化目标中果汁含量的问题,能够对比两者的计较方式看能否一样
跪求列位大神,我们厂子出产山楂汁饮料和芒果汁饮料,本来有企业尺度,可是本年5月4日到期。管企标存案的人说,此刻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国标出台,可是我看一下,国标写的是2015年6月1日实施。那这段时间(2015.5.4--2015.6.1)怎样办呢??还有 国标里理化要求中“果蔬汁饮料浓浆:果汁(浆)或蔬菜汁(浆)含量(质量分数)/%大于等于 10(按标签标示的稀释倍数稀释后)”
我去本地质监局扣问了,相关人士说,国标与我们公司制定的企标差不多,国标与企标理化尺度和微生物尺度几乎分歧。说若是我们情愿按照国标就能够利用。意义我是听大白了,就是说一切都是企业行为,他们只是给的参考看法。
利用过时食物平安企业尺度具有必然风险的。准绳上能够提前实施公布的国度尺度。本人理解在国度尺度发布到实施期间,企业就能够实施该尺度。
与企标里理化目标中“果汁(浆)/%(质量分数)含量 大于等于10“ 表达的是不是一样的意义??跪求列位大神!!!!在线等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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