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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浪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52 号”文核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浪奇”、“发行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3,048,327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按照贵会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合规性出具如下说明:

  公告日(2022 年 4 月 29 日),发行价格为 2.6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三)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共 1 名特定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发行对象的规定。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轻工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控制的企业,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发行人已经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依法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本的 30%,未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即 223,048,327 股,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 号)的要求。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2,645,151.92 元,未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即 60,000.00 万元,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金额和限售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要求。

  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额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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