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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轻工部分解读

  本报讯(记者刘峰)6月8日,国家发改委在京召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新闻通气会,对从本月起开始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重要性以及特点进行解读。

  据介绍,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来,2005版目录中相当数量的条目已不适应发展要求,迫切需要修订、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二是技术成熟并普遍应用;三是一些箱目表述宽泛、界限不清;四是部分行业产能过剩比较严重;五是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节能减排要求有较大差距;六是淘汰落后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巡视员贺燕丽就该目录涉及轻工业部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1版目录更加注重鼓励自主创新,更加注重抑制产能过剩、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以推进轻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2011版目录仍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涉及轻工业的条目共有106条。与2005年版目录相比,鼓励类删除2条,新增24条;限制类删除12条,调整到淘汰类1条,新增16条;淘汰类删除5条,新增19条。

  鼓励类代表了轻工各行业产业升级的方向,注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新增内容为24个符合行业转型升级方向的条目,占全部鼓励类的63%。而在所有鼓励类中,有28个条目主要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研发设计与应用内容。如先进制浆、造纸设备开发与制造、新型电池及电池材料、食品质量与安全监测(检测)仪器、设备的产业化等条目,都是国内市场急需开发的高新技术与产品。

  根据2009年国发38号文件和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在限制类条目设置上加强了对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行业的限制,从产品规格、参数和生产装置规模等方面,对限制范围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提高了准入标准。如浓缩苹果汁生产线、大豆压榨等植物油加工项目、牙膏生产线个条目,由于行业产能过剩被列入限制类。

  此外,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新目录在涉及轻工业的条目中大量增加了节能减排、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的相关内容,涉及鼓励类38个条目中的27个。

  贺燕丽表示,尽管轻工业产业规模和实力不断壮大,但长期困扰行业发展的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作为重要的综合性产业政策,将在引导轻工行业理性投资、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轻工产业转变发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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