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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前,法院就作出判决,国土部门也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可是这家违法用地的纸箱厂至今仍在经营。”前天,义乌苏溪镇西山下村民陈红兵向记者反映,义乌纸箱有限公司未经审批,违法购买良田近百亩。

  陈红兵介绍,义乌纸箱有限公司位于苏溪镇西山下村长龙新殿,前身是一家集体企业,后来被隔壁村村民陈某某购买,并担任法人代表。

  “为了扩大经营,陈某某私下找村民购买土地。”陈红兵说,陈某某分别于1986年以5元/平方米的价格买了15亩土地,1989年以7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20亩土地,1994年以14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40亩土地,2001年以18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40亩土地,共从村民手中购得良田115亩。

  “这些土地既没有得到西山下村两委的同意,也没有取得国土部门、镇政府的合法征地手续,村见很大。”陈红兵说。2002年和2007年,村民们写了《要求严肃处理义乌市纸箱厂违法购买良田的报告》和《要求收回陈某某非法所占田地的请求》,数十名村民在报告上签字并按了手印。

  此事引起了义乌国土部门的重视,并进行立案调查。2008年7月1日,义乌市国土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书:经查实,义乌纸箱有限公司前身为义乌市纸箱厂,新老厂房土地使用总面积为6.7万余平方米,其中老厂房1.1万余平方米已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其余部分属于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国土部门责令该公司将非法占用的5.6万余平方米土地退还给西山下村集体,并限期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此外,义乌市法院也于2009年作出行政判决,维持义乌市人民政府注销第484号土地使用证的决定;当年9月,金华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义乌纸箱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前天下午,记者采访了西山下村村党支部楼建红。他说,陈红兵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不过这是村民自发行为,村“两委”一直没有参与。

  楼建红说,几年前,法院、国土等部门来到该村强制执行,但遭到当事人阻止。楼建红表示,村“两委”尊重政府部门的意见,该如何处理就应如何处理。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虞铁敏证实了楼建红的说法。他援引了时任国土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话,“在强制执行时,当事人采取了一些非常规的阻止手段。执法人员很难判断真假,只能暂时中止强拆行动。我们本来打算请门侦查,但事情没想象中的顺利,就耽搁了下来。”

  虞铁敏表示,国土部门将借“三改一拆”的东风,联合义乌市法院、苏溪镇政府进行风险评估,商讨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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