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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机构三次重大改革

  首先是认识上的误区。对于机构改革,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两大误区,一是过分夸大了机构改革对于经济生活的作用,认为机构改革能够解决我们所面临的一切经济问题。政府职能转变了,机构人员必定减少;“小政府大社会”必定是解决经济发展弊端的万应灵药。同时,对于政府的期望值和要求过高,似乎政府是万能的。认为机构改革了,政府的效能提高了,市场干不好或干不了的事情,政府都应该管起来。二是在制定机构改革方案时,过分地强调了当时的环境和条件等制约因素,过多地考虑了改革的阻力和部分人员的利益问题;使得改革的力度总是难以到位,增加了改革的成本和难度。

  实践上的误区。首先是部委转行业协会、公司的不彻底,协会和某些公司仍然承担了政府的行政职能,扮演着政府的角色。一是部委转协会或公司,人员减少幅度并不大,有的甚至要增加人员。如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决定撤销轻工业部,轻工业部改为总会,下设了40余个行业协会,精简不过100余人。如电力工业部,定编是280人,转为电力总公司后需要460人,人员还不够。二是协会、公司仍承担政府的管理职能,既是规则的制订者,又是经济活动的承担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违背,与改革的目标相矛盾。1993年石油工业部改为国家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后,仍承担政府职能。直到1998年成立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才将政府职能转交给国家经贸委。

  再次是人员分流存在问题,尤其是在加强企业的做法有一定的副作用。1988、1993、1998年的三次机构改革,对于人员分流,基本上都是一致的。即分流到工商、税务、金融政法等专业性、服务性行业中去,再就是加强企业。精简下来的官员,充实到这些部门后,一是存在专业是否对口,能否适应的问题;二是,到企业后能否发挥作用或者是发挥副作用的问题。尤其是带职分流、加强企业,带来的问题比较多。一方面企业方面也在裁人,希望选拔出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来做领导;而派来的干部不见得熟悉市场和企业运作规律,却来当企业的领导,必然带来许多的问题。使真正的政企分开大打折扣。另一方面,政府官员本人一般不希望到企业去,因为机关工作人员在机关呆久了,已经很难适应剧烈的市场竞争;而且对个人来讲也不如在机关得到的利益更多。1998年的人代会期间,不少代表包括一些地方干部就对此表示异议。如代表、上海兰生公司董事长张兰生就说:“政府按投入企业的资本享有所有者权益;向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监督企业资产运营和盈亏状况;负责企业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我觉得不大对劲。派稽查员考核企业干部,对特大型企业可能还可以适用,一般企业就不行了。这些人跑到企业来,弄不好又要指手画脚,或者来吃来喝,企业也受不了。我担心这一做法不能真正解决政企分开。”其实,这些办法,基本上是权宜之计,对这些专业性很强的部门和企业来说其副作用要大于积极成分,并没有从根本上体现政企分开和精简机构人员的改革目标。

  总起来看,通过1988、1993、1998年三次改革,国务院机构改革目标明确,措施基本得力。虽有某些不足和缺憾,但取得了非常鲜明的成效,逐步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但是机构改革不可能一劳永逸,而应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不断地深化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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