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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特色轻工产业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特色轻工产业发展,培育我省新的千亿支柱产业,我厅制定了《山西省特色轻工产业2020年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总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推进“六新”发展,以“三品”战略为牵引,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以重点开发区和园区为载体,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及资源能源优势,加大产业转移承接力度,推动特色轻工产业集聚发展;以企业为主体,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拓宽市场渠道,着力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的地域品牌;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支撑,不断增强高端化、定制化、个性化产品供给能力和水平,提升产业规模和发展质量。

  2020年,特色轻工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力争达到750亿元,同比增长6%以上;推进20个重点项目建设,年底项目完工率达到70%以上;推动32户重点企业发展,其中20户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龙头企业带动效应进一步显现;推进创新全覆盖,规上企业创新覆盖率达100%,企业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研发能力不断增强。

  (一)强化企业创新能力。全面落实构建创新生态的工作部署,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优化创新资源配置,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的投入,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合作机制,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积极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计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服务平台,把优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为新产品,培育新业态,打造转型发展竞争新优势。加快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和管理过程中的推广应用,推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大数据融入我省特色轻工产业产品设计、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提高特色轻工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推进特色轻工各类专业学科建设,支持各类院校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鼓励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支持企业通过“请进来、派出去”等方式加强人才培育,为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以企业为主体,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培育龙头企业,壮大中小企业,实现“六新”突破,增强发展新动能。引导生产要素向重点企业聚集,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省内优势企业采取联合、重组、兼并或合资等多种形式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大力发展中小特色轻工企业,引导中小企业找准定位,挂大靠强,为龙头骨干企业发展配套服务,走专、精、特、新的发展之路,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中型企业为支撑、小微企业为基础的协调发展新格局。

  (三)推进集群集聚发展。加强全省特色轻工产业布局规划,着力推进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平遥经济技术开发区、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祁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园区,进一步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综合配套和服务水平,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以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为导向,强化政策资金引导力度,推动新建和搬迁项目“进区入园”。立足产业优势,着力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提链,持续推进吕梁白酒产业集群、太原老陈醋产业集群、朔州日用陶瓷产业集群、祁县闻喜日用玻璃产业集群等特色轻工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形成优势明显、各具特色的差异化发展格局。

  (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加强跟踪服务,着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支持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完善企业诉求反馈处理机制,解决项目建设突出问题,务实高效推动项目落地。着力推进汾酒集团酿酒车间机械化改造、紫林醋业年产10万吨酿造食醋生产线、大华玻璃纯氧熔制生产工艺制造高档玻璃生产线亿件瓷器生产线万吨生活用纸技改扩建等重点项目实施,促进我省特色轻工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五)强化品牌宣传推广。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鼓励企业制定品牌发展计划,大力实施“三品”工程,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强我省汾酒、老陈醋、山西三宝等特色轻工品牌的传承、保护、发展和认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提升产品质量,深入挖掘品牌的文化内涵,开发具有三晋特色的产品占领国际国内市场。认真做好中国驰名商标及山西名牌、山西中华老字号等品牌的培育发展工作,通过会展、广告宣传、互联网、公共平台等多种途径,加大品牌宣传推广,提高山西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国内外市场占有率。

  (一)做好横向纵向联动。主动对接工信部对口司局,及时跟进拟出台的重大政策,最大限度争取政策支持。加强与市县工信部门、省综改示范区的工作联动和沟通协作,强化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和重点项目实施调度,畅通企业和项目问题反馈处理机制,着力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密切联系省直相关厅局,强化沟通互动,同向发力,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二)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发挥省级技术改造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支持特色轻工重点项目建设。对发展潜力大、地域特色鲜明的贫困地区重点项目,予以倾斜支持。按照产业集群专项的总体要求,优选支持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着力提升特色轻工产品的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强化银企对接工作,集中向金融机构优选推荐一批优秀企业、优质项目,争取融资支持。

  (三)开展行业政策指导。加大行业政策宣传力度,及时传达国家及省内相关政策措施,指导企业享受政策支持。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将具有比较优势产品的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提高行业话语权。做好行业运行分析,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和企业运行情况,做好行业预警分析。

  (四)提升行业服务能力。着力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传递产业政策信息,更好借助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平台的桥梁作用,畅通政策宣贯、企业建议诉求反馈解决渠道。加大优势产品产需对接,优选一批产品质量过硬、市场前景好的产品,组织开展宣传推介活动,促进优势产品的宣传推广。支持企业借助博览会、研讨会等专业平台,扩大产品宣传面,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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