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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09:15至2021年5月20日15:00;

  特别说明:“京山京源-华创证券-19京源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是公司控股股东京源科技以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作为股东共持有本公司59,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96%,本次股东大会该股份没有参加股东大会也没有参与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本议案属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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