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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 | 反垄断利剑指向美团:罚款最高或至115亿元?或将影响社区团购业务

尹莉娜

美团成为了下一个反垄断的目标。

4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随后,美团回应称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进一步提升业务合规管理水平,保障用户以及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目前公司各项业务一切正常。

前有市场监管总局向阿里巴巴开出182亿元巨额罚单,后有腾讯宣布将首期投入500亿元用于可持续社会价值创新。如今,反垄断的利剑指向了美团。

但与阿里、腾讯多年来持续盈利且利润丰厚不同,美团由于优选、买菜、共享单车等新业务仍在投入期,近年来经营亏损一直较大。尤其是在竞争激烈的社区团购赛道,美团优选单季度亏损就达到了30亿元。

据美团内部人士透露,美团优选在部分地区的市场份额已经达到第一。但这一切,伴随着反垄断调查的开启,或将迎来变数。

涉嫌“二选一”被调查,罚款最高可至115亿元

根据《反垄断法》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此前,阿里巴巴也因“二选一”等涉嫌反垄断行为被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处罚决定书,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

2018年至2020年三年间,美团的收入分别为652亿元、975亿元及1148亿元。如果美团“二选一”等垄断行为被判定成立,美团须交罚金的金额可能在6.5亿(652亿元*1%)至115亿元(1148亿元*10%)之间。

但与阿里巴巴连续多年盈利(2020财年净利润1493亿元、2019财年净利润876亿元)不同的是,美团在这三年中分别录得1155亿元净亏损(经营亏损110.8亿元)、22亿元净利润及47亿元净利润。

由于美团去年多次加码优选、打车、快驴(商家采购平台)等新业务,导致“失血严重”,去年新业务整体亏损达到了109亿元,几乎与外卖、酒旅的经营利润持平。

仅在去年四季度,美团在新业务上的经营亏损就达到了60亿元,其中一半来自美团优选。2020年财报发出后,美团高管曾在财报电话会上表示,零售市场潜力巨大,将通过不同模式继续进行投入。摩根大通预测,美团优选今年首季度亏损近61亿元人民币(较去年第四季亏损30.6亿元大升近一倍),并估计2021年至2023年运营亏损分别为265亿、182亿及93.65亿人民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美团账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71亿元。这对于美团重金“输血”的新业务来说,并不是一个好消息。如果此次反垄断处罚金额过重,则有可能对美团造成较大影响。

(美团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单位:千元人民币)

不过,美团仍拥有价值约440亿的短期理财投资和128亿的受限制现金。

另外,美团曾在4月19日公告称,将发行2027年及2028年到期的零息可转债券,预计所得款项净额分别14.857亿美元及14.858亿美元,共计29.7亿美元,初步转股价为431.24港元。根据公告,这两个债券将于今日(4月27日)交割。另外,美团还将以每股273.80港元的价格配售1.87亿股,净融资约66亿美元。债券及配售总计筹资95.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620亿元)。其中,美团的战略股东腾讯将在此次配售中认购美团现有已发行股本的约0.2%(即约1178万股),约合32.3亿港元(27亿人民币)。

据美团表述,此次所募得的资金将用于科技创新,加大在无人车、无人机配送等领域前沿技术的投入,以及一般企业用途。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美团“二选一”等反垄断行为的判定成立,那罚款很有可能比无人车配送外卖更早到来。

美团进入“多事之秋”

美团遭遇反垄断调查此前早有端倪。

两周前的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曾联合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包括美团在内的34家企业出席。

会议指出,互联网平台企业强迫实施“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掐尖并购”、烧钱抢占“社区团购”市场、实施“大数据杀熟”、漠视“假冒伪劣”、“信息泄露”以及实施涉税违法行为等问题必须严肃整治。各平台企业要在一个月内全面自检自查。会后,美团公布了《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承诺将尊重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权,不通过不合理限制等措施强制要求商户“二选一”,不利用技术手段等实施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依法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等。

实际上,美团此前因不正当竞争,被江苏、浙江两地法院判定赔偿竞争对手饿了么合计135万元。

4月15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美团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该案为首次适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认定的外卖领域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件。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将向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赔偿35.2万元。

类似判定不止发生过一次。今年2月2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对浙江金华美团要求部分商户与其达成排他性交易的做法作出判决。根据下发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拉扎斯公司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要求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的诉请予以全额支持。

除了法院判赔以外,美团也曾因为要求商家独家合作、疫情期间提升佣金比例等原因被广东省餐饮协会炮轰。

2020年年初,国内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线下餐饮难以为继,部分商家只能依靠外卖订单维持每日的经营。就在那段时间,广东省餐饮协会曾发出《广东餐饮行业致美团外卖联名交涉函》,称“接收到几百家餐饮企业针对美团外卖的各类投诉”,炮轰美团提高佣金比例:“新开餐饮商户的佣金最高达26%,已大大超过了广大餐饮商家忍受的临界点。”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交涉函中,也提到了请求美团“取消独家合作限制等其他垄断条款”

当然,除了不正当竞争外,美团也曾因为“大数据杀熟”被诸多网友质疑。去年12月,一篇题为《我被美团会员割了韭菜》的文章引发热议,文中详细描述了用户在花15元开通美团会员服务后,点外卖的配送费用从一直以来的2元直接上涨至6元,随后下降至4元的过程,让人们直呼“当了韭菜”“被大数据杀熟”了。

对此,美团外卖回应称,文中提到的配送费差异与会员身份无关,是定位缓存偏差导致。用户实际下单的配送费,会按照真实配送地址准确计算,不受影响。但据地图行业和通讯行业的技术专家向搜狐科技透露,定位缓存并非技术难题,尤其是对美团这样有一定技术积累的互联网巨头。

一边是悬而未决的反垄断处罚,一边是不断失血狂奔的新业务,美团正陷入多事之秋。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危机或让擅长扩张的美团重新思考业务边界,或将直接影响到其当前最为烧钱的社区团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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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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