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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窗身亡女孩亲属删除悼文,与货拉拉达成和解

尹莉娜

2月24日消息,今日,搜狐科技在查阅自称为“货拉拉跳车女孩”弟弟的微博时发现,其已删除两篇悼文,疑与货拉拉方面达成和解。对此,搜狐科技向货拉拉方面求证,对方暂无回应。

以下为整个事件梳理:

2月6日,长沙一女子通过货拉拉搬家,途中“跳车”,经过4个小时的手术抢救,当晚暂时脱离生命危险转至重症监护室。随后,该女子身体又出现多项恶化,期间医生向家属表达过“最好的情况也是植物人”等推断。

2月9日,司机曾因三次偏航被调查,在三天后被释放,理由是证据不足。

2月10日,该女子经抢救无效后不幸离世。

2月21日下午,有一名微博ID为“今夜的风格外喧嚣”的用户,自称涉事女子的弟弟,质疑货拉拉车上没有录音、录像设备,并在搬家过程中3次偏航。

2月21日晚间,针对网友爆料的“23岁女生在货拉拉车上跳窗身亡”,货拉拉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已于2月11日与家属就善后事宜展开第一次商谈,但并未达成一致。货拉拉表示,目前正在积极与家属约定商谈善后的时间。

受害人叔叔称,2月6日,小莎通过货拉拉平台下单搬家服务,平台给指派了一名周师傅,驾驶湘A·DA6557面包车赴约搬家。

他表示,在晚上9点14分,孩子还在跟其家人聊天,称行李都装好了,10分钟后还在跟公司同事聊工作内容,9点半(仅6分钟后),司机拨打120、110报警,称该女子“跳窗”。“说在曲苑路跳窗了,110赶到现场,地面有一滩血,我侄女也昏迷不醒,110把孩子送到了航天医院。”

涉事女子叔叔表示,货拉拉的回应避实就虚,协商不成功的原因在其拒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态度。“会上我们才知道涉事司机在笔录中承认了三次偏航,而他们公司还是坚持说是自杀。”

2月23日,据新华网报道,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表示,“女子车某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涉事司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此前,货拉拉已与车某某家属进行第二次当面沟通。

涉事司机家属表示:“(双方)确实在车上有一点偏航的事情,说话语气不太好,或者是不那么委婉,导致女孩心里害怕或者恐惧,之所以想跳窗可能是想逃离,但是她并没想到会导致自己死亡。(司机与女孩)没有任何的肢体接触,包括网上说的那种(不轨)行为是绝对没有的。”

2月24日(今日)早间,货拉拉致歉,表示将由创始人兼CEO带头成立安全整改小组,并提出7项具体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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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长江之歌教案
  •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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