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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内部文件:智能汽车归消费者业务,重申不造整车

11月25日消息,华为内部网站心声社区刊出华为经营管理团队(EMT)文件(华为EMT决议【2020】007号),正式将华为智能汽车解决方案BU(IAS BU)的业务管辖关系从ICT业务管理委员会调整到消费者业务管理委员会。同时任命汪涛为消费者业务管理委员会成员,任命余承东为智能终端与智能汽车部件IRB主任。

文件强调,华为不造整车,而是聚焦ICT技术,帮助车企造好车,造好车,成为智能网联汽车的增量部件提供商。“以后谁再建言造车,干扰公司,可调离岗位,另外寻找岗位。”

以下为文件全文:

华为EMT决议【2020】007号 签发人: 任正非

关于智能汽车部件业务管理的决议

华为董事常委会决议【2018】139号《关于应对宏观风险的相关策略的决议》明确:华为不造车,但我们聚焦ICT技术,帮助车企造好车。

这两年来,尽管外部环境在不断变化,但我们要清楚,打造ICT基础设施才是华为公司肩负的历史使命,越是在艰苦时期,越不能动摇。

因此公司再一次重申:华为不造整车,而是聚焦ICT技术,帮助车企造好车,造好车,成为智能网联汽车的增量部件提供商。为了增强智能汽车部件业务与智能终端业务的技术、资源的互动,经公司总裁批准,就智能汽车部件业务的管理做出如下决定:

1、 将智能汽车解决方案BU(IAS BU)的业务管辖关系从ICT业务管理委员会调整到消费者业务管理委员会,同时任命汪涛为消费者业务管理委员会成员。

2、 重组消费者BG IRB为智能终端与智能汽车部件IRB,将智能汽车部件业务的投资决策及组合管理由ICT IRB调整到智能终端与智能汽车部件IRB。任命余承东为智能终端与智能汽车部件IRB主任。

3、 以后谁再建言造车,干扰公司,可调离岗位,另外寻找岗位。

智能终端与智能汽车部件IRB和消费者业务管理委员会要坚持华为不造车的战略,且无权改变此战略。

本文从发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

本文件管理责任人是当值轮值董事长,由其负责解释和维护。

报送: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主送:ICT业务管理委员会、消费者业务管理委员会、ICT IRB、CBG IRB

华为公司经营管理团队 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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