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轻工新闻  动态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16年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公布

  2.普通高考:辽宁省外考生,符合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并持有艺术类准考证,英语语种考生。

  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学生,需参加其所在地区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专业考试(空中乘务类)且成绩合格;若考生所在省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不组织此类专业考试,考生须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考试。

  报考方式:凡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考生,考试地点由考生在我校所设考点中任选其一,并需到考点面报,同一考生只允许选择我校所设的一个考点。

  注意事项:考生填写我校的《报名登记表》上的姓名必须与考生户口簿、身份证及高考报名时的姓名一致(不能使用同音异形字);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内容为:形象与仪态、职业素质(沟通能力、亲和力、意识、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等)、中英文交流能力等。学生着装需得体,体现形体美与气质美,女生要求露出前额。

  根据专业课考试成绩,学校将于2016年4月,给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组织“空中乘务类”统考的省份由所在省招生部门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并通知专业课考试成绩。

  考生可持我校核发的或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核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不合格者不单独通知,但考生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成绩。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证”须装入考生高考报考档案。

  2.辽宁省考生需参加我院2016年3月至4月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通过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