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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振兴规划公布 十大政策确保六大目标

  《规划》针对目标提出了九大主要任务,并且提出了进一步扩大家电下乡补贴范围、提高部分轻工品出口退税率和提高涉农产品收储等十大政策措施。

  《规划》提出了六大目标。第一,生产保持平稳增长,三年累计新增就业岗位300万个左右。第二,自主创新取得成效。变频空调压缩机、新能源电池、农用新型塑料材料、新型节能环保光源等关键生产技术取得突破。重点行业装备自主化水平稳步提高,中型高速纸机成套装备实现自主化,食品装备自给率提高到60%。第三,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企业重组取得进展,再形成10个年销售收入150亿元以上的大型轻工企业集团。轻工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增加100个,东中西部轻工业协调发展。新增自主品牌100个左右。

  第四,污染物排放明显下降。到2011年,主要行业COD排放比2007年减少25.5万吨。第五,淘汰落后取得实效。第六,安全质量全面提高。完善轻工业标准体系,制订、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1000项。

  《规划》提出九大具体任务。在一位家电行业券商分析师看来,“《规划》对于家电产业重点产品的产业转移将起到较大促进作用,我国目前家电产业过于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的现象将得到改变,生产中心和研发设计中心将实现区域分离。”

  《规划》提到,推动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家电行业重点产品的研发、制造、集散,逐步由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等地区向本区域内有条件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转移;引导制革和制鞋行业集中的东部沿海地区,利用其优势重点从事研发、设计和贸易,将生产加工向具备资源优势的地区转移。

  第二,《规划》提出的支持一些具体创新技术产业化和提高一些大型设备的国产化率将带来很大投资机会,食品行业的准入门槛设定将推动行业洗牌和格局重整。《规划》提出,加快制定和修订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等重点食品加工行业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

  《规划》提出了十大政策措施。其中,明显利好的政策有四点:进一步扩大“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将微波炉和电磁炉纳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并将每类产品每户只能购买一台的限制放宽到两台;进一步提高部分不属于“两高一资”的轻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加工贸易目录,继续禁止“两高一资”产品加工贸易;解决涉农产品收储问题,进一步扩大食糖国家储备,鼓励地方政府采取流动资金贴息等措施,支持企业收储纸浆及纸、浓缩苹果汁等涉农产品。在分析师看来,对于轻工业品来说,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将带来最明显刺激。

  《规划》还提出,现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基金)等向轻工企业倾斜,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轻工企业巩固和开拓国外市场的支持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中小型轻工企业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相关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鼓励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在流动资金、债务核定、职工安置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尽快研究制定发酵、粮油等产业政策以及准入条件,研究完善重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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