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轻工新闻  动态

申请人广东省化工轻工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广东通亿化工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5日作出(2020)粤01清申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广东省化工轻工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广东通亿化工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于2021年3月5日作出(2021)粤01强清71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指定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通亿化工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杜称华。

  现清算工作已结束,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8日作出(2021)粤01强清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广东通亿化工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