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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便民」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0名教师~事业编制!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为我校选拔德才兼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30名,报名人员需具备招录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准入资格等条件,详见《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自主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觉悟、道德情操;品行良好,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7.报名人员的学历、书及招录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根据自治区和包头市有关文件规定,定向岗位用于招录以下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取得相关证书截止时间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

  1.“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基层公益性岗位”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2019年7月31日以前已退役的士兵。

  4.“蒙汉兼通”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蒙汉兼通岗位。

  1.报名人员填写《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自主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至邮箱,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定向招录岗位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4日全天。如该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生”和“蒙汉兼通”限制性条件,重新组织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17日~2019年8月23日全天。

  2.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专业及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颁布)专业目录。

  3.报名人员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公开招录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录用的,责任自负。

  1.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招录岗位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初审结果。

  2.初审通过人员于2019年8月28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建华路办公楼308第二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重点审查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招录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招录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自主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

  (3)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验证并打印报告)。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5)招录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和从业经历证明。

  1.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录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如确需降低开考比例须经学校自主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包头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自行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名人员须具备的基本的能力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民族信息,因个人错填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4.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录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1.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市人社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告。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3.报名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报名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

  4.考察工作由学校自主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包头市人社局。

  1.根据报名人员的成绩以及体检情况,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查实确有问题者,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在本次公开招录公告下发前,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及的、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录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实行回避制度,如面试考官与参加报名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严格执行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报名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一)招录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学校网站公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人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录考核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录考试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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