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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让“有爱无碍”

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残疾人生活质量密切相关。今年5月16日是第三十一次全国助残日。5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用法治手段护航无障碍环境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对涉及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高度重视。随着我国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截至目前,有150多部法律法规包含了直接保护残疾人权益的内容。民法典中直接涉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条文有近30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公共利益的代表,从国家治理和司法为民出发,积极稳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个案探索、类案监督、专项行动,督促协同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信息无障碍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1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信息无障碍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此次专项行动聚焦涉及残疾人、老年人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数字鸿沟”问题。针对专项行动中查明的涉案违法情况,检察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8件,涉及医疗急救紧急呼叫系统未具备文字信息报送和文字呼叫功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未配备盲文读物、有声读物、语音读屏等软件设备,盲人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未设置声响提示装置,残疾人停车优惠无法适用,景点、核酸检测点拒收现金等违法情形。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导辖区各基层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相关规定,向相关区县的文广、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整改违法情形,并启动专项排查。在检察建议推动下,相关部门及时开展信息无障碍环境改造,上述违法情形得以纠正,保障了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记者了解到,无障碍环境建设虽然不属于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却是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的一项重要内容。截至2021年4月,全国已有25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专项决定,其中有7个省对探索开展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予以明确。

如何找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检察机关认真梳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强制性法律规定,明确各责任主体及其履职尽责标准,紧盯法律实施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明确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突出问题,推进精准监督、靶向办案。

其实,在2020年1月,杭州市检察机关就率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在最高检指导下,无障碍公益诉讼由杭州市推广到浙江全省。截至2021年3月底,浙江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264件,发送检察建议245份,有力地推动了高铁站、客运码头、廊道、电梯、停车位、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和区域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我们积极建议检察机关将无障碍纳入公益诉讼,并与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联合赴浙江省检察院调研无障碍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相自成表示,公益诉讼通过无障碍的“小切口”充分展示了为民办实事的“大作为”,将继续配合最高检等部门,推进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制度体系,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转化为实际效能。

最高检专门出台《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从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新领域切入,积极稳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探索实践。据统计,2019年至2021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80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0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43件,诉前磋商结案29件。(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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