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职学校招生“最严规定”来了,违规学校将受严惩
华声在线3月30日讯(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黄京)“坚决遏制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未在省平台公布招生信息的中职学校一律不能招生”……今天,湖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并就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发布“六条禁令”,我省中职学校招生有了“最严规定”。据悉,招生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中职学校,或将被停止招生资格。
中职学校招生信息认准“省平台”
《通知》指出,各市州要切实完善招生联合工作机制,落实职普分流、大体相当要求,将区域内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职教育。同时,要认真编制执行招生计划,坚决遏制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等乱象。
今年,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完善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统一公开发布全省中职招生信息,主要包括: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公办或民办)、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市州招生代码、学校地址、招生专业、学制、收费标准、资助政策、就业信息、当年招生计划和简章、学校网址及联系电话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相关单位对发布在省平台上的招生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也就是说,对今年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广大考生及家长请认准“省平台”。
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首入省平台
《通知》要求,要严格实行全省中职学校招生资格准入制度,未经主管部门核验招生资质并在省平台公开发布招生信息的中职学校一律不能招收全日制中职学生,所招学生不予学籍注册备案。
从2020年起,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一律通过省平台公开发布,其录取工作纳入市州招生平台统一管理,优先安排录取批次,严格规范录取程序。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把技工院校纳入本地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平台,统筹做好监督指导工作,统筹安排发放录取通知书。对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等办学条件较好、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在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未经批准,初中学校不得接受中职学校进校招生宣传
招生宣传上也有了更严要求。《通知》要求,中职学校应将当年对外公开发布的招生简章须备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客观,与省平台公开发布的招生信息保持一致。市州统一印发的“中职学校招生报考指南”等资料同样须备案。
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具有招生资格的外地中职学校提供平等待遇,纳入本地招生管理平台统一进行宣传,不得设置跨地区招生障碍,不得实施地区封锁,并于当年4月30日前指导督促初中学校将省平台网址及APP等内容推送全体应届初三毕业生及其家长。
同时强调,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初中学校不得私自接受中职学校进校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前往中职学校参观交流。
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联合办学主体学校有门槛
在专业设置上,《通知》还指出,将建立中职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专业建设优势互补、错位发展,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联合办学行为也将进一步规范。《通知》明确,省内联合举办中职学历教育的主体学校,原则上须是高职高专院校或省卓越中职建设学校、国家改革示范校、国家重点中职学校、省示范性中职学校,合作学校须是达到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中职学校。
开展联合办学招收的学生,先在就读学校注册学籍,进入联办学校就读时由联办学校负责在学籍管理系统内办理转学,不得重复注册学籍。联合办学双方学校必须严格经费管理,严禁以联合办学的名义套取国家财政经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异地分校(办学点)。
发布“六条禁令”,严查招生违规行为
“严禁招生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严禁公办民办普通高中超计划招生”……关于招生纪律,还下发了《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六条禁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将重点查处初中学校和教师控制生源定向输送民办学校并获取不正当利益、中职学校买卖生源、相关审批和监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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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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