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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深入持续推进健康扶贫

我省深入持续 推进健康扶贫

截至目前全省因病致贫返贫减少22.51万户89.08万人

2016年以来,我省深入持续推进健康扶贫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因病致贫返贫减少22.51万户89.08万人,与全省贫困人口脱贫进度基本一致;县乡村医疗机构全面达标。

云南作为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是全国健康扶贫人群数量最多、任务最艰巨、脱贫难度最大的地区之一。2017年,我省制定出台《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2019年,在全国率先明确“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以深度贫困和重点人群为主要工作着力点,精准识别、分类救治、合力保障,健康扶贫工作深入持续推进。

健康扶贫实施以来,我省下达健康扶贫医疗保障专项资金62.04亿元,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持续做到全覆盖。据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系统显示,截至今年12月18日,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际住院报销比例为88.78%,人均自付费用756元,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89.45%。129个县(市、区)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和 “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报,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少垫资。

抓实健康扶贫精准施策,扎实推进“三个一批”。我省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发现一例,建档一例,救治一例。截至今年12月18日,32种大病建档立卡贫困患者143538人,已救治142828人,救治进展达99.51%。累计为22234人次建档立卡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复明手术;优先把常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签约服务对象,聚焦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四类重点疾病患者人群服务。截至今年12月16日,全省签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44.65万人,家庭医生团队数达到26278个,团队医生数达到61944人,单个团队年平均服务人数587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四类重点疾病实施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大病重病兜底保障报销政策,确保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常见病看得起,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还过得去。

贫困地区群众看病就医进一步方便快捷,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全部解决,县乡村医疗机构全部达标。全省大力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晋级工程,88个贫困县县级综合医院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标准,其中83个已经达到二级甲等医院;目前,贫困县获得国家授牌和通过省级验收的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分别达41个、25个、19个,正在创建贫困县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27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28个;88个贫困县的村卫生室全部达到60平方米并按要求配齐村医,乡(镇)卫生院全部达标。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分两年为所有乡(镇)卫生院配备生化仪等18类数字化医疗设备;目前全省11879个行政村共设有13404个村卫生室,配有合格村医4.22万人,每个村卫生室均配有1名以上合格医生,已达到我省村医配备标准。全省42个县确定为国家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县,云县、祥云县、会泽县等贫困县率先探索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付费,成效明显;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人员实施学历提升,目前,2019年中专学历教育报名3402人,大专学历教育报名1229人。

实施妇幼健康攻坚行动。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儿童营养改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筛查、0-6岁儿童视力检查、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实现全覆盖。贫困地区儿童健康营养状况大幅提升,2009年至2018年,农村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发生率由3.98%降至1.81%。2019年1月至11月,88个贫困县孕产妇死亡率16.62/10万,同比下降24%;婴儿死亡率5.27‰,同比下降20%。此外,我省加大深度贫困地区结核病、病毒性肝炎、艾滋病、包虫病等疾病防控力度,卫生健康部门与迪庆藏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建立健康扶贫协作推进机制,聚焦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控,组织省内外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组团式”帮扶,使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记者 陈鑫龙 施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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