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加大儿童血液病和恶性肿瘤救治保障力度
近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民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转发关于开展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辽宁省在落实国家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关措施,把发病率相对较高、诊疗效果明确、经济负担重的10个病种作为首批救治管理病种,并加大儿童血液病和恶性肿瘤救治及保障力度,明确了“建立定点医院及诊疗协作网络、成立省级专家组加大培训提高诊疗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综合保障制度”的总体工作思路。
《通知》明确,辽宁省对儿童血液病主要实施以省、市为单位的集中治疗管理,确定8家儿童血液病定点医院,其中省级定点医院有两家,分别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和大连市儿童医院,这两家医院同时也是首批全国儿童血液病定点医院;市级定点医院有6家。省级定点医院负责区域内儿童血液病的业务指导,重点收治高危血液病患儿。各定点医院要完善儿童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标准,建立健全专家巡诊、远程会诊、上下转诊机制。救治病种主要为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噬血细胞综合征。省级定点医院牵头、市级定点医院共同参与的诊疗服务网络初步建立。
为解决儿童恶性肿瘤(实体肿瘤)诊疗环节多、诊治医疗机构分散的问题,辽宁省组建了两个跨医疗机构的诊疗协作组,协作组内可实现对实体肿瘤患儿实施化疗、手术、放疗等多学科协作诊疗。目前,这两个协作组已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为首批全国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定点医院和诊疗协作组。
为提升各地对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识别诊断和诊疗管理能力,提高诊疗规范化水平,辽宁省成立了由省内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相关专业权威专家组成的省级救治专家组。专家组通过对各地开展培训、巡诊等方式,提高定点医院的早诊早治率,确保有关制度规范落实到位。在减轻患儿家庭负担方面,加快推进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全省儿童全面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突破现有医保政策,加大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0种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患儿的大病保险倾斜力度,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50%,支付比例提高到70%,不设封顶线。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特殊困难患儿和家庭按规定及时给予保障救助,进一步降低患儿费用负担。在方便患儿就医方面,对于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0种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患儿,跨统筹区转至辽宁省定点医院、诊疗协作组医院的,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予以开通转诊绿色通道。
此外,《通知》还要求为患儿用药亮“绿灯”。及时将相关治疗药物纳入辽宁省医保支付范围,并开展相关病种药品供应保障情况监测,鼓励临床急需药品研发,对符合条件的抗癌药、儿童用药品实施优先审评审批。(记者 郭诗锦)
- 标签:
- 编辑:杨保录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