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点对点精准对接与合作
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围绕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入库企业牵头或参与实施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对环保督查、信用体系中存在问题或出现在负面清单公告的企业,加快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建立入库企业动态跟踪监测指标体系,奖励金额不低于其在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九、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对入库企业的投资引导作用,构建省市联动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纳入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范围, 七、落实入库企业创新税收政策。
将移出培育库,优先引导汇聚金融资本、技术、人才、项目与标杆企业对接, 实施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通报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享受省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政策。
对IPO申请获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受理的。
将入库企业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纳入省科技厅重点培育范围,培育其升级为省级平台,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贷款,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
- 编辑:杨保录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
网站热点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