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出台支持人才企业抗疫情稳发展十条措施
2月18日讯 为帮助全县各类人才创办的企业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实际困难,日前,惠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全力支持人才企业抗疫情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是开展人才企业抗疫需求调查。采取在线问卷调查、电话访问方式,深入了解疫情对来惠创业人才的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以及急需政府支持的政策措施等诉求情况,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健全问题交办反馈机制,对人才企业反映突出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大交办力度,协助推动问题解决。
二是全力做好人才企业服务工作。深化人才企业网格化联系制度,按照属地原则组建人才企业服务专员队伍,指导各类人才领办创业企业做好复工日常疫情防护工作,宣传落实相关税费减免和补助政策,鼓励支持金融机构降低人才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协调因受疫情影响的人才企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延迟缴纳社保,确保人才安全上岗、企业顺利复工。
三是减轻人才企业经营用房负担。对于各类人才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在减免1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给予2个月租金减半。对于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省级企业园、科技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再按减免租金总额的20%给予运营补助,最高35万元。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力所能及予以减免一定的租金,并作为年度综合评价和荣誉申报的加分因素。
四是支持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鼓励和扶持人才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对全职引进的国家级、省级等各类高端人才,按规定予以机构、个人或用人单位3-10万元的人才推介奖励,所引进对象同时享受各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生活补助。支持企业加大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从2020年2月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将老员工引新员工奖励补贴范围扩大至全县所有新增就业人员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包括技工学校)、熟练工等,对引进的初次在我县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引进1名奖励500元的标准给老员工。
五是提高企业人才安居保障水平。强化高校毕业生来惠就业创业安居保障,对于来惠创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予以每人每月600-800元的安居补助,最高可享受24个月。进一步优化人才租住申报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做到“即到、即办、即享”,协助做好人才租住场所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鼓励支持“惠安县人才安居联盟”成员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的各类人才提供租金、物业费减免等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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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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