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LED显示屏太亮 委员建议改善泉州“亮化”工程
位于泉州中心市区某商场的LED显示屏在夜晚中显得有些“亮眼”。李强 供图
1月3日讯(本网记者 谢玉妹)十二届泉州市政协四次会议今日开幕,来自泉州各界别的委员纷纷带着自己的提案参会,为建设“五个泉州”建言献策。福建艺达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强就《关于进一步改善城市“亮化”》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作为电驱动产品的相关负责人,李强对“光亮”工程颇为关注。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泉州道路照明、夜景照明等“光亮”工程也随之增多,在商业及娱乐集中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等区域都设立了大型的LED显示屏和霓虹灯,用于播放商业广告和城市文明宣传。每当夜幕降临,霓虹灯璀璨夺目、景观灯流光溢彩,为泉州城的夜景增色不少。
“但在日常出行中,我们也发现了这些光彩明亮的灯光背后也存在不少安全隐患,需要进一步整治。”李强认为过亮过闪的灯光,不但影响市民健康,而且也暗藏交通隐患。夜晚的灯光,虽然能让在外行走的市民拥有安全感,可过亮过闪的灯光,却会对行人的眼睛造成伤害,并引发头晕目眩、失眠、心悸、神经衰弱等症状。同时,炫眼夺目的灯光透过树荫照射在夜间行车的司机脸上,也容易导致司机因视觉疲劳,而将灯光与交通指示灯混淆,从而在行驶中做出错误的判断,引发交通事故。
“我觉得应该规划LED显示屏色彩亮度、严控LED显示屏播放时间,并规范LED显示屏投放设置。”在李强看来,户外显示屏是泉州城市文化的宣传途径之一,同时也是各大商家进行广告宣传的普遍方式,但在投放该类设施时,城市应统一规划LED显示屏的色彩亮度标准,在美化环境突出城市特点的同时,需兼顾人体的舒适度及交通安全性,使得城市的观感更整齐、更现代化。
同时,李强建议对居民集中区夜景照明、LED显示屏的“亮化”进行严格把控播放时间,制定开启、关闭的时间段,避免灯火通明一整夜,既浪费了电力资源,又使得居民难以入眠。
城市的“光亮”工程规划应立足于生态环境的协调统一,让人们能够生活在宁静、安全、无污染的优美环境中。“建议在各大交通主干道及居民集中区域,对LED显示屏的情况设进行排查,对于违规设置应依法拆除、关闭或责令及时整改。”李强还建议,在在器材的选择上,应选择节能、环保的绿色照明产品。另外,有些超亮大屏幕的设置应考虑远离居民集中区域和交通主干道等;部分霓虹灯及广告灯应与交通指示灯错开,避免灯光与交通指示灯的混淆,出现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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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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