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两会|漳州市政协委员建议:建设“妈妈小屋” 保障母婴权益
漳州1月5日讯(见习记者 李姗姗 本网记者 苏海森)据统计,2019年漳州市新生儿数量达到5.9万人。随着母乳科学喂养知识的普及,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意识的提高,5.9万的哺乳期妈妈们正在成为背奶族,越来越多哺乳期妈妈面临在公共场所进行哺乳的窘境。
“妈妈小屋”就是这样一个专门为孕期和哺乳期妈妈服务的温馨空间。“妈妈小屋”功能多样,集孕期休息、产后哺乳、亲子活动、育儿知识、公益讲座及科普宣传等功能于一身。随着“全面二孩”时代的来临,新生儿数量急剧增加,社会公众对在公共场所设立“妈妈小屋”的需求随之增大。
政协第十三届漳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漳州市总工会提交的提案聚焦“妈妈小屋”问题。近年来,漳州市总工会对漳州市“妈妈小屋”建设情况进行了多次调研,发现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哺乳室需求激增,现有母婴室难以满足需求。尽管各级工会和卫健系统已发动设立33座“妈妈小屋”,公共场所方面始终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据调查,目前漳州市的公园、景点、车站、办公楼宇,商场、街道等大部分公共场所尚未配备“妈妈小屋”设施。二是制度性条款缺失,现有法律法规不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0条当中的规定仅针对用人单位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的适用条款,而关于在公共场所设立哺乳室孕妇休息室等设施的规定无据可寻。三是“妈妈小屋”已成为文明城市的必备要件。在公共场所建设标准化“妈妈小屋”已经成为文明城市的检验标尺之一。在景区、车站、商场、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设置“妈妈小屋”,既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也体现了社会对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和尊重,是漳州市城市文明进一步发展的象征。漳州市总工会建议,在公共场所推广“妈妈小屋”建设。
在制度方面,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妈妈小屋”的建设有法可依。女性生育养育孩子不仅是家庭、个人的事,更是国家、社会的事,因此以制度法规的形式将“妈妈小屋”设施作为公共场所的必备硬件之一,是保障母婴权益的必要条件。因此漳州市总工会建议漳州市出台规范性文件对现有的和预备筹建的机场、车站、景区、公园、商场、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配备“妈妈小屋”进行制度规定,统一“妈妈小屋”建设的规格和标准。
在机制方面,建议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共同推动“妈妈小屋”在公共场所的建设和发展。给予财政支持,投入资金,在全市的车站、景区、公园、商场、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设立“妈妈小屋”,解决公共场所母婴哺乳的困境;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对审批、新建公共场所时进行是否配备“妈妈小屋”设施的督查把关;将公共场所设立“妈妈小屋”作为公共服务发展的硬性指标,完善公共场所的公益性和服务性功能。
在渠道方面,建议建立“互联网+妈妈小屋”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平台,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通过卫健、发改、建设、工会、妇联、旅游、交通等部门针对年轻妈妈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母乳喂养科普知识;另一方面研究开发“妈妈小屋”手机APP,展示漳州市公共场所的“妈妈小屋”分布图,通过定位系统,使用者便能轻松找到身边最近的“妈妈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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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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