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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旅游局关于实施《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和启用“旅游统计网上直报系统”的通知?深

2004年继续执行《关于实行旅游统计“百分制”评比工作的通知》(深旅字〔2000〕102号)。各区旅游局、旅游企业旅游统计“百分制”评比的结果,每月将在我局政务网上公布。旅游统计百分制评比结果,自今年起将作为旅行社年审和星级酒店星评复核的一项考核内容,得分在70分以下的企业暂缓通过旅行社年审和星级酒店星评复核,并限期改正。

4.专业统计报表:由旅游专业高中等院校填报。旅业职工培训情况表由旅游企事业单位登录我局政务网站()填报。

三、加强旅游统计“百分制”的执行

2.部门统计报表:来深旅游人员入境情况、中国出境情况等资料来源于深圳边防检查站,由我局按制度的要求整理。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旅游统计调查制度

(二)各旅游企业必须登录我局政务网站()报送统计报表。我局和各区旅游局今后不再受理手工报送报表,并把此项工作作为考核企业定期报表的重要标准。没有采用“旅游统计网上直报系统”报送报表的单位,不能成为年度旅游统计表彰单位。

(一)“旅游统计网上直报系统”是按新《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开发的一套软件系统。它替代传统的手工报送方式,而且提供了各项统计指标的分析功能,各单位统计信息资料的及时性、系统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三)《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资料来源和报送方式。

法规库由《纳税服务网》整理

(一)《旅游统计调查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体系的一部分。各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应按新制度的统计范围、统计方法、统计口径如实填写,按时报送。

5.统计分析报告:各区旅游局、旅游企业要加强市场调研和分析工作,指定了解和掌握企业管理经营情况的人员,负责分析旅游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季通过邮件的方式向我局行业管理处提交本企业的旅游经营情况分析报告,为我局宏观调控旅游经济和掌握了解旅游市场动态情况提供资料。具体的要求和报送时间按《旅游统计调查制度》执行。

为了准确、及时、全面地做好我市的旅游统计工作,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实施新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旅发〔2003〕78号)要求,我局决定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新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同时启用“旅游统计网上直报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由基层统计报表、部门统计报表、旅游抽样调查、专业统计报表、旅游统计分析和附录等六部分组成。基层统计报表主要包括:旅游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旅行社外联和接待情况、旅行社组团和接待国内旅游者基本情况、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情况、旅游企业经营情况、旅游区(点)基本情况、旅游企业财务状况等;部门统计报表主要包括:入境旅游人员情况、入境外国游客情况、中国()出境情况、入境游客花费构成情况等;旅游抽样调查主要包括:入境游客在深圳花费情况和国内游客在深圳花费情况等;专业报表主要包括:旅游院校基本情况和各旅业职工培训情况等;统计分析主要包括:对旅游统计分析报告的内容和报送时间的要求;附录为旅游统计基本概念、主要指标解释和各区旅游局通信录。

一、实施新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

1.基层统计报表:各旅游住宿设施、旅行社、旅游区(点)按本单位固定的旅游统计编码(与光时代旅游统计软件所用的编码相同)登录我局政务网站()填报。各区旅游局负责辖区内的旅游单位的统计资料的收集和审核工作,并按的时间我局。

二、启用“旅游统计网上直报系统”

3.旅游抽样调查:对来深入境游客和国内游客在深圳花费情况的抽样调查,由我局按制度的要求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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