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翔安: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判处首要分子黄某剑等五人有期徒刑
厦门日报讯 (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翔检宣)据翔安检察官方微信发布,日前,翔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的黄某剑为首的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宣判。
据悉,翔安区大帽山农场村民被告人黄某剑,为争抢他人正常经营管理的大帽山农场溪美水库的获益权以牟取经济利益,纠集该农场村民被告人黄某金、黄某强等人事先合谋,通过滋扰的方式迫使承包者无偿让渡获益权。
2016年2月至3月间,由黄某剑在幕后策划指挥,黄某金、黄某强等纠集多人采用至水库买鱼不付款、至水库强行捕鱼不付费、威胁恐吓水库管理人员等方式对该水库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滋扰。在遭拒绝和阻止后,黄某金、黄某强等纠集多人持械至水库斗殴,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违法犯罪活动。
为敲诈他人钱财,黄某剑以某公司在大帽山农场经营的苗木基地扩宽基地、连接外界公路的机耕路时,占用到其亲属承包的果园地且损坏龙眼树为由,向该苗木基地负责人索要钱款十万元且不得议价。遭到拒绝后,从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黄某剑多次纠集黄某金等人至该苗木基地,威胁工人不得干活、阻拦苗木出场,以此逼迫负责人给付钱款,因被民警带走调查而未能得逞。
不仅如此,黄某剑还于2018年10月间通过信访以及在微博、微信、抖音等社交媒体上披露的方式,举报他人在大帽山农场经营的养猪场存在占地和违法建设的问题,在被害人找其协商撤销举报时,要求给其200万元才予撤销举报,并于2018年11月敲诈得逞35万元。
黄某剑为首的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翔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翔安区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判处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黄某剑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其他四名被告人亦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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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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