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策略优选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3月a href=http:dow
华安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 华安 策略 优 选混合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更新的 招 募 说明 书 2016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 人:华 安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 人:交 通 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二○ 一六 年 三月 华安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 重要提 示 华安策 略 优选 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由安 久 证券 投 资基 金 转 型 而成 。 依据 中 国证 监 会2007年7 月23日 证 监基 金 字 【2007 】210号文核准 的 安 久 证券 投 资 基金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 会 决议 ,安 久 证 券投 资基 金由 封闭 式基金 转为 式基 金 、 调整存 续期 限 、终 止上 市 、调 整投 资目 标、范围和 策略 、 修订 基金 合 同, 并更 名为 “华 安 策 略 优选 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自2007 年8月2日 起 ,由 《 安久 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合 同》 修 订而 成的 《 华安 策 略优 选 股票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合 同》 生 效。 根 据《 公开 募 集证 券 投资 基 金运 作管 理 办法 》 及基 金 合同 的有 关 约定 , 经协商 基 金托 管 人同 意 ,并 报中 国 证监 会 备案 , 自2015年8 月6 日起 ,华 安 策略 优选 股 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更名为 “ 华安 策略优 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 其 对应 基 金简 称更 名为“ 华 安策 略优选混合 ” 。 基 金 管 理人 保 证本 招 募说明 书 的 内容 真 实、 准 确、完 整 。 本招 募 说明 书 经中国 证 监 会核准 , 但中 国 证监 会 对本 基金 募 集的 核 准, 并 不表 明其 对 本基 金 的价 值 和收 益作 出 实质 性 判断或 ,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金 没有 风险 。 本 基 金 投资 于 证券 市 场,基 金 净 值会 因 为证 券 市场波 动 等 因素 产 生波 动 ,投资 者 在 投资本 基 金前 , 需充 分 了解 本基 金 的产 品 特性 , 并承 担基 金 投资 中 出现 的 各类 风险 , 包括 : 因整体 政 治、 经 济、 社 会等 因 素对 证 券价 格 产生 影响 而 形成 的 系统 性 风险 ,个 别 证券 特 有的非 系 统性 风 险, 由 于基 金投 资 人连 续 大量 赎 回基 金产 生 的流 动 性风 险 ,基 金管 理 人在 基 金管理 实 施过 程 中产 生 的基 金管 理 风险 , 本基 金 的特 定风 险 ,等 等 。投 资 者在 进行 投 资决 策 前,请仔细 阅读 本基 金的 《招 募说明 书》 及《 基金 合同 》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 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 金 管 理人 依 照恪 尽 职守、 诚 实 信用 、 谨慎 勤 勉的原 则 管 理和 运 用基 金 财产, 但 不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最低收 益。 本 招 募 说明 书 已经 本 基金托 管 人 复核 。 除特 别 说明外 , 本 招募 说 明书 所 载内容 截 止 日为2016 年 2 月2 日, 有关 财 务数据 和净 值表 现截 止日 为2015 年12 月31 日。 华安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 目 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6 四、基金托管人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0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 57 七、基金的存续 ................................................................................................................................ 5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 回与转换 ................................................................................................ 59 九、基金的转托管与 非交 易过户等其他业务 ................................................................................ 69 十、基金的投资 ................................................................................................................................ 70 十一、基金的业绩 ............................................................................................................................ 80 十二、基金的财产 ............................................................................................................................ 82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 值 .................................................................................................................... 83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 分配 ................................................................................................................ 89 十五、基金的 费用与 税收 ................................................................................................................ 91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 审计 ................................................................................................................ 93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 露 .................................................................................................................... 94 十八、风险 ................................................................................................................................ 97 十九、基金的终止与 清算 .............................................................................................................. 100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 容摘 要 .......................................................................................................... 102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 议的 内容摘要 .............................................................................................. 103 二十二、对基金投资 人的 服务 ...................................................................................................... 104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 事项 .............................................................................................................. 109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 存放 及查阅方式 .......................................................................................... 114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15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 容摘 要 .............................................................................................................. 1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 议内 容摘要 ...................................................................................................... 1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 一、绪 言 《华安 策略 优选 混合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以下简 称 “本招 募说 明书 ” ) 依 据 《 中华人民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以 下简 称“ 《基 金 法》 ”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销 售管理 办法 》 ( 以下简称 “ 《 销售 办法 》 ” ) 、 《 公开募 集 证 券投 资基 金运 作管理 办法 》 ( 以下 简称 “ 《运作 办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办 法》 (以 下简 称 “ 《 信息披 露办 法》 ” ) 及 其他 有关规 定以 及 《 华安 策略 优选 混合 型 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 以下 简 称“基 金合 同” )编 写。 基 金 管 理人 和 基金 托 管人承 诺 本 招募 说 明书 不 存在任 何 虚 假记 载 、误 导 性陈述 或 者 重大遗 漏 ,并 对 其真 实 性、 准确 性 、完 整 性承 担 法律 责任 。 本基 金 是根 据 本招 募说 明 书所 载 明的资 料 申请 募 集的 。 本基 金管 理 人和 基 金托 管 人没 有委 托 或授 权 任何 其 他人 提供 未 在本 招 募说明书中 载明 的信 息, 或对 本招募 说明 书作 任何 解释 或者说 明。 本 招 募 说明 书 根据 本 基金的 基 金 合同 编 写, 并 经中国 证 监 会核 准 。基 金 合同是 约 定 基金合 同 当事 人 之间 权 利、 义务 的 法律 文 件。 基 金投 资人 自 依基 金 合同 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 成 为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和 基 金合 同的 当 事人 , 其持 有 基金 份额 的 行为 本 身即 表 明其 对基 金 合同 的 承认和接受 , 并按 照《 基金 法》 、基 金合 同及 其他 有关 规 定享有 、 承担 义务 。 基金投 资人 欲了解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和义务 , 应 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华安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 二、释 义 本招募 说明 书中 除非 文意 另有所 指 , 下列 词语 具有 如下含 义: 基金或 本基 金: 指 华安 策略 优选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本基 金由 安 久证券 投资 基金 转型 而成 ; 安久 基 金: 指安 久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 作方式 为契 约型 封闭 式; 基 金 管 理 人 或 本 基 金 管理人 : 指华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基 金 托 管 人 或 本 基 金 托管人 : 指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基金合 同: 指 《 华安 策略 优选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合 同 》 及对基 金合 同的 任何 有效修订 和补 充 , 本基 金合 同由《 安 久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 修订 而 成 ; 托管协 议: 指 基金 管理 人与 基金 托管 人就本 基金 签订 之 《华安策略优 选 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托管 协议 》 及对 该 托管协 议的 任何 有效 修订 和补充 , 本托 管协 议由《安久 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协议》 修订 而成 ; 招募说 明书 : 指 本 《华 安 策 略优 选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及基 金管 理人 对其定期做 出的 更新 , 招募 说 明书是 基金 向社 会公 开发 售时对 基金 情况 进行 说明的法 律文 件, 自基 金合 同生效 之日 起, 每6 个月 更新1 次, 并于 每 6 个月结束 之日 后 的 45 日内 公 告,更 新内 容截 至 每6 个 月的最 后 1 日; 集中申 购 公 告: 指《华 安 策 略优 选 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集 中申 购期 基金 份 额发 售公 告》 ; 法律法 规 : 指中国 现 行 有效 并公 布实 施的法 律、 行政 法规 、 司 释 、 行 政规 章以及其他对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有 约束力 的决 定、 决议 、通 知等; 《基金 法》 :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 第 十届全 国人 民代 表大 会常 务委员 会第 五次 会议 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 第 十一届 全国 人民 代表 大会 常务委 员会 第三 十次 会议修订 , 自 2013 年6 月1 日起实 施的 《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及颁布 机关 对其 不时 做出 的修订 ; 《销售 办法 》 : 指中国 证监 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 布,2013 年6 月1 日 实施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销 售管 理办 法》 及颁 布机关 对其 不 时 做出 的修 订 ; 《信息 披露 办法 》 指 中国 证监 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 、同年 7 月 1 日实施 的 《 证券 投资 基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 金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 及 对其不 时作 出的 修订 ; 《运作 办法 》 : 指中国 证监 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 、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及颁 布机 关对 其不 时做 出的修 订 ; 中国证 监会 : 指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银行业 监督 管理 机构 : 指中国 人民 银行 和/ 或中 国 银行业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 基金合 同当 事人 : 指受基 金合 同约 束 , 根 据 基金合 同享 有权 利并 承担 义务的 法律 主体 , 包括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和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 个人投 资者 : 指年 满 18 周 岁, 持 有现 时 有效 的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居 民身 份证 、军 人证件等 有效 身份 证件 的中 国 , 以及 中国 证监 会 批准的 其他 可以 投资 基金的自 然人 ; 机构投 资者 : 指依法 可以 投资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的 、 在 中华 人 民 国境 内合 法注 册登记 并 存续 或经 有关 部门批 准设 立 并 存续 的企 业法人 、 事业 法人 、 社会团体 或其 他组 织 ; 合格境 外机 构投 资者 : 指 符合 《合 格境 外机 构投 资人境 内证 券投 资管 理暂 行办法 》规 定的 条件 ,经中国 证监 会批 准投 资于 中国证 券市 场 , 并 取得 国 家外汇 管理 局额 度批 准的中国 境外 基金 管理 机 构 、保险 公司 、证 券公 司以 及其他 资产 管理 机 构 ; 投资人 指个人 投资 者 、 机 构投 资 者和合 格境 外机 构投 资者 以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会允 许购 买证 券投 资基 金的其 他投 资者 的合 称 ;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 指依基 金合 同 或 招募 说明 书 取得 基金 份额 的投 资 人; 基金销 售业 务: 指基金 的发售 、 申购、 赎 回、 转 换、 非 交易 过户 、 转托管 及定 期定 额投 资等业务 ; 销售机 构 : 指直销 机构 和代 销机 构 ; 直销机 构 指华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代销机 构 : 指符合 《销 售办 法》 和 中 国证监 会规 定的 其他 条件 , 取得 基金 代销 业务 资格并与 基金 管理 人签 订了 基金销 售服 务代 理协 议 , 代为办 理基 金销 售业 务的机构 ; 基金销 售网 点 : 指直销 机构 的直 销中心 及 代销机 构的 代销 网点 ; 注册登 记业 务: 指基金 登记 、 存管 、 过 户 、 清 算和 结算 业务 , 具 体 内容包 括投 资 人 基金 账户的建 立和 管理 、 基金 份 额注册 登记 、 基金 销售 业 务的 确 认 、 清 算和 结算 、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 代理发 放红 利、 建立 并保 管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名 册等 ; 注册登 记机 构: 指办理 注册 登记 业务 的机 构。 基金 的注 册登 记机 构 为华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或接 受华 安有 限公 司委 托代为 办理 注册 登记 业务 的机构 ; 基金账 户 : 指注册 登记 机构 为投 资 人 开立的 、 记录 其持 有的 、 基金管 理人 所管 理的 基金份额 余额 及其 变动 情况 的账户 ; 基金交 易账 户: 指销售 机构 为投 资 人 开立 的、 记录 投资 人通 过该 销 售机构 买卖 华安 策略 优选 混合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的 变动及 结余 情况 的账 户 ; 基金转 型: 指对包 括安 久 基 金由 封闭 式基金 转为 式基 金 , 调整存 续期 限 , 终 止上市, 调 整投 资目 标、 范 围 和策略 , 修 订基 金合 同, 并更名 为 “ 华安 策略 优选 混合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等一系 列事 项的 统称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指本 《 华安 策略 优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生效 起始 日, 本 基金合同自 安久 证券 投资 基金 终止上 市之 日起 生效 , 原 《安久 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合同 》自 同 一 日起 失效 ; 集中申 购期 : 指本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仅开 放申购 、不 赎回 的一 段时间 ,最 长不 超过 1个月; 存续期 : 指自《 安久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生效 之日 起 至 本 《华 安策 略优 选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终止 且 基金 财产 清算 结 果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并公告之 日止 的不 定期 期限 ; 工作日 : 指上海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的正 常交 易日 ; T 日: 指本基 金在 时间 受理 投资人 申购 、赎 回或 其他 业务申 请的 日期 ; T+n 日: 指 T 日 后( 不包 括T 日) 第n 个 工作 日,n 指 自然 数; 日 : 指 为投 资人 办理 基金 份额 申购、 赎回 或其 他业 务的 工作日 ; 交易时 间: 指 日基 金接 受申 购 、 赎回或 其他 交易 的时 间段 , 具 体时 间见 基金 份额发售公 告; 业务规 则 : 指 《 华 安基 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开 放 式基 金 业务 规则 》 ,是 规 范 基金 管 理人 所管理的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注册 登记 运作 方面 的业 务规则 , 由基 金管 理人和投资 人共 同遵 守 ; 发售 : 指在基 金 集 中申 购 期 间, 投资 人 申请 购买 基金 份额 的行为 ; 申购: 指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 投 资 人根据 基金 合同 和招 募说 明书的 申请 购买 基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 金份额 的行 为 ; 赎回: 指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 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的条 件 向 基金 管理 人申请卖 出基金 份 额的 行为 ; 基金转 换: 指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按 照 本 基 金 合 同 和 基 金 管 理 人 届 时 有 效 的 业 务 规 则 在本基金 份额 与基 金管 理人 管理的 其他 基金 份额 间的 转换行 为; 转托管 : 指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在 同 一 基 金 的 不 同 交 易 账 户 间 之 间 实 施 的 所 持 基 金 份额指定 销售 机构 变更 的操 作; 巨额赎 回 : 本基金 单个 日 , 基 金 净赎回 申请 ( 赎回 申请 份 额总数 加上 基金 转换 中转 出 申 请 份 额 总 数 后 扣 除 申 购 申 请 份 额 总 数 及 基 金 转 换 中 转 入 申 请 份 额总数后 的余 额 ) 超过 上一 日基金 总份 额 的 10% ; 元: 指人民 币元 ; 基金收 益: 指基金 投资 所得 红利 、股 息、债 券利 息 、 买卖 证券 价差、 银行 存款 利息 、已实现 的其 他合 法收 入及 因运用 基金 财产 带来 的成 本和费 用的 节约 ; 基金资 产总 值: 指基金 拥有 的各 类有 价证 券、 银行 存款 本息 、 基 金 应收申 购款 及其 他资 产的价值 总和 ; 基金资 产净 值: 计算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除以 计算日 发行 在外 的基 金份 额总数 ; 基金资 产估 值: 指计算 评估 基金 资产 和负 债的价 值 , 以 确定 基金 资 产净值 和基 金份 额净 值的过程 ; 基金份 额净 值: 指基金 份额 的资 产净 值; 指定媒 体: 指中国 证监 会指 定的 用以 进行信 息披 露的 报刊 、互 联网网 站及 其他 媒 体 ; 不可抗 力 指 不能 预见 、不能 避免 并 不能 克 服的 客观 情况 。 华安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 三、基 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1、名 称: 华安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2、住 所: 中国 (上 海) 自 由贸易 试验 区世 纪大 道 8 号上海 国金 中心 二 期31 -32 层 3、法 定代 表人 :朱 学华 4、设 立日 期:1998 年 6 月4 日 5、批 准设 立机 关及 批准 设 立文号 :中 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1998]20 号 6、注 册资 本:1.5 亿元 人 民币 7、组 织形 式: 有限 责任 公 司 8、经 营范 围: 从事 基金 管 理业务 、发 起设 立基 金以 及从事 中国 证监 会批 准的 其他业 务 9、存 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10 、联 系电 话: (021 )38969999 11 、客 户服 务电 话:40088-50099 12 、联 系人 :王 艳 13 、网 址:(二) 注册 资本 和股 权结 构 1、注 册资 本:1.5 亿元 人 民币 2、股 权结 构 持股单 位 持股占 总股 本比 例 上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 20% 上海电 气( 集团 )总 公司 20% 上海锦 江国 际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 20% 上海工 业投 资( 集团 )有 限公司 20% 国泰君 安投 资管 理股 份有 限公司 20% (三) 主要 人员 情况 1、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监 事 、经 理及 其他 高级 管理 人 员的姓 名 、从 业简 历、 学 历及兼 职情况等。 (1) 董事 会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 朱 学 华 先生 , 大专 学 历。历 任 上 海证 券 有限 责 任公司 党 委 、 副董 事 长、副 总 经 理并兼 任 海际 大 和证 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董 事 长, 现 任华 安基 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董事 长、 法 定代 表 人,党总支 。 童威先 生, 博士 研究 生学 历,14 年证 券、 基金 从业 经验。 曾任 上海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研究发展 中心 部门 总经 理 , 上海国 际集 团有 限公 司研 究发展 总部 副总 经理 ( 主 持工作 ) , 上投 摩根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副总经 理 ,上 海国 际集 团 有限公 司战 略发 展总 部总 经理 ,自2015 年7 月起 任华 安基 金管 理 有 限公司 总经 理。 冯 祖 新 先生 , 研究 生 学历。 历 任 上海 市 经济 委 员会信 息 中 心副 主 任、 主 任,上 海 市 工业投 资 公司 副 总经 理 、总 经理 , 上海 工 业投 资 (集 团) 有 限公 司 副总 裁 、党 委副 书 记, 执 行董事(法 定代 表人 ) 、 总裁 、 党委书 记。 马 名 驹 先生 , 工商 管 理硕士 , 高 级会 计 师。 历 任凤凰 股 份 有限 公 司副 董 事长、 总 经 理,上 海 东方 上 市企 业 博览 中心 副 总经 理 。现 任 锦江 国际 ( 集团 ) 有限 公 司副 总裁 兼 计划 财 务部经 理 及金 融 事业 部 总经 理、 上 海锦 江 国际 投 资管 理有 限 公司 董 事长 兼 总经 理、 锦 江麦 德 龙现购 自 运有 限 公司 副 董事 长、 长 江养 老 保险 股 份有 限公 司 董事 、 史带 财 产保 险 股 份 有限 公 司监事、上 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监事 。 董 鑑 华 先生 , 大学 学 历,高 级 经 济师 。 历任 上 海市审 计 局 固定 资 产投 资 科员、 副 处 长、处长, 上海 市审 计局 财政 审计处 处长 ,现 任上 海电 气(集 团) 总公 司财 务总 监。 王 松 先 生, 研 究生 学 历,高 级 经 济师 。 历任 建 设银行 总 行 投资 部 职员 , 国泰证 券 有 限公司 北 京办 事 处副 主 任、 发行 二 部副 总 经理 、 债券 部总 经 理, 国 泰君 安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 司 债券业 务 一部 总 经理 、 固定 收益 证 券总 部 总经 理 、固 定收 益 证券 总 部总 监 、总 裁助 理 、副 总 裁,现任国 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总裁 。 董 事: 萧 灼 基 先生 , 研究 生 学历, 教 授 。历 任 全国 政 协委员 , 政 协经 济 委员 会 委员, 北 京 大学经 济 学院 教 授, 博 士生 导师 , 市 、云 南 省、 省 、成 都 市、 武 汉市 等省 市 专家 顾 问,市 场经 济研 究所 所长 , 《经济 界》 社社 长、 主编。 吴 伯 庆 先生 , 大学 学 历,一 级 律 师, 曾 被评 为 上海市 优 秀 律师 与 上海 市 十佳法 律 顾 问。历 任 上海 市 城市 建 设局 秘书 科 长、 上 海市 第 一律 师事 务 所副 主 任、 上 海市 金茂 律 师事 务 所主任、上 海市 律师 协会 副会 长。现 任上 海市 金茂 律师 事务所 高级 合伙 人。 夏 大 慰 先生 , 研究 生 学历, 教 授 。现 任 上海 国 家会计 学 院 学术 委 员会 主 任、教 授 、 博士生 导 师, 中 国工 业 经济 学会 副 会长 , 财政 部 会 计 准则 委 员会 咨 询专 家 ,财 政部 企 业内 部 控制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 标 准 委员 会 委员 , 中文 大 学名 誉 教授 , 复旦 大学 管 理学 院 兼职 教 授, 上海 证 券交 易 所上市委员 会委 员。 享受 国务 院 津贴 。 (2) 监事 会 张 志 红 女士 , 经济 学 博士。 历 任 上海 证 管办 机 构处副 处 长 ,中 国 证监 会 上海监 管 局 机构监 管 一处 处 长、 上 市公 司监 管 一处 处 长, 长 城证 券有 限 责任 公 司副 总 经理 、党 委 委员 、 纪委书 记 、合 规 总监 , 现任 国泰 君 安证 券 总裁 助 理、 投行 业 务委 员 会副 总 裁、 华安 基 金管 理 有限公司监 事会 。 陈 涵 女 士, 研 究生 学 历,经 济 师 。历 任 上海 国 际信托 投 资 公司 金 融一 部 项目经 理 、 资产信 托 总部 实 业 投 资 部副 经理 、 资产 管 理总 部 副科 长、 科 长, 现 任上 海 国际 信托 有 限公 司 投资管理总 部高 级经 理。 章 卫 进 先生 , 大专 学 历,会 计 师 。历 任 上海 市 有色金 属 总 公司 财 务处 科 员、外 经 处 会计主管 ,英 国SONOFEC 公 司 (长 驻伦 敦) 业务 经理 , 上海有 色金 属总 公司 房产 公司财 务部 经理 、办 公 室主 任 ,上 海 工业 投资 ( 集团 ) 有限 公 司财 务部 业 务主 管 、副 经 理, 现任 上 海工 业 投资(集团 )有 限公 司财 务部 经理。 李 梅 清 女士 , 大专 学 历,会 计 师 。历 任 上海 新 亚(集 团 ) 股份 有 限公 司 财务部 副 经 理、上 海 新亚 ( 集团 ) 有限 公司 财 务部 副 经理 , 锦江 国际 ( 集团 ) 有限 公 司计 划财 务 部副 经 理及上市公 司部 副经 理, 上海 锦江国 际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财务 总监 、金 融事 业部 财务总 监。 汪 宝 山 先生 , 大学 学 历,经 济 师 。历 任 建行 上 海市分 行 团 委书 记 、直 属 党委书 记 , 建行宝 山 宝钢 支 行副 行 长, 建行 上 海市 分 行办 公 室副 主任 , 国泰 证 券公 司 综合 管理 部 总经 理 ,公司 专 职党 委 副书 记 兼行 政管 理 部总 经 理, 公 司专 职党 委 副书 记 兼上 海 营业 总部 总 经理 , 国泰君 安 证券 专 职董 事 、党 委办 公 室主 任 、机 关 党委 , 公司 党 委委 员 、工 会主 席 ,国 泰 君安投资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党委 、国 泰君 安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党委 委员。 赵 敏 先 生, 研 究生 学 历。曾 在 上 海社 会 科学 院 人口与 发 展 研究 所 工作 , 历任华 安 基 金管理 有 限公 司 综合 管 理部 总经 理 、电 子 商务 部 总经 理、 上 海营 销 总部 总 经理 ,现 任 华安 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总经 理助 理。 诸 慧 女 士, 研 究生 学 历,经 济 师 。历 任 华安 基 金管理 有 限 公司 监 察稽 核 部高级 监 察 员,集中交 易部 总监 助理 ,现 任华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集中交 易部 总监 。 (3) 高级 管理 人员 朱 学 华 先生 , 大专 学 历。历 任 上 海证 券 有限 责 任公司 党 委 、 副董 事 长、副 总 经 理并兼 任 海际 大 和证 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董 事 长, 现 任华 安基 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董事 长、 法 定代 表 人、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 党总支 。 童威先 生, 博士 研究 生学 历,14 年证 券、 基金 从业 经验。 曾任 上海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研究发展 中心 部门 总经 理 , 上海国 际集 团有 限公 司研 究发展 总部 副总 经理 ( 主 持工作 ) , 上投 摩根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副总经 理 ,上 海国 际集 团 有限公 司战 略发 展总 部总 经理 ,自2015 年7 月起 任华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总经 理。 章国富 先生 ,博 士研 究生 学历,28 年 经济 、金 融从 业经验 。曾 任上 海财 经大 学副教 授 、硕 士 生导 师 ,上 海 大华 会计 师 事务 所 会计 师 、中 国诚 信 证券 评 估有 限 公司 上海 分 公司 副 总经理、 上海 华虹 (集 团) 有 限公司 财务 部副 部长 ( 主 持工作 ) 、 上海 信虹 投资 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经 理 兼上 海 新鑫 投 资有 限公 司 财务 总 监、 华 安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 司督 察 长, 现任 华 安基 金 管理有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薛珍女 士, 研究 生学 历,15 年证券 、基 金从 业经 验 ,曾任 华东 大学 副教 授,中 国证监 会 上海 证 管办 机 构处 副处 长 ,中 国 证监 会 上海 监管 局 法制 工 作处 处 长, 现任 华 安基 金 管理有限公 司督 察长 。 2、基 金经 理介绍 现任基 金经 理: 杨 明 先 生, 中 央财 经 大学硕 士 研 究生 ,15年 银 行、基 金 从 业经 历 。曾 在 上海银 行 从 事信贷 员、 交易 员及 风险 管理。2004 年10 月加 入华 安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任 研究发 展部 研究 员。现 任投 资研 究部 总监 。2013 年6月 起担 任本 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4 年6 月起 担任投 资研 究部 高级总监 。2015 年6月 起同 时 担任华 安国 企改 革主 题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基 金经 理 。 历任基 金经 理: 李 玲 女士 :2001 年 9 月20 日 —2003 年9 月18 日 担任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 林彤彤 先生 :2000 年 6 月28 日 —2001 年9 月20 日 担任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 王国卫 先生 :2000 年 6 月28 日 —2005 年5 月25 日 担任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 鲍 泓 先生 :2005 年 5 月25 日 —2008 年2 月13 日 担任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 邓跃辉 先生 :2008 年 2 月13 日 —2010 年3 月19 日 担任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 张 伟 先生 :2008 年 2 月13 日 —2010 年9 月20 日 担任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 殷 鸣 先生 :2010 年 9 月20 日 —2013 年3 月2 日 担 任本基 金基 金经 理。 汪光成 先生 :2013 年 3 月2 日—2013 年 10 月29 日 担任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 3、 本 公司 采取 集体 投资 决 策制度 ,股票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成 员的 姓名 和职 务如 下: 朱学华 先生 ,董 事长 、党 总支书 记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0 翁启森 先生 ,基 金投 资部 兼全球 投资 部高 级总 监、 基金经 理 杨 明 先生 ,投 资研 究部 高级总 监 许之彦 先生 ,指 数投 资部 高级总 监 贺 涛 先生 ,固 定收 益部 总监、 基金 经理 上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亲 属 关系。 4、业 务人 员的 准备 情况 : 截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 公司目 前共 有员 工318 人 (含 公 司 7 人 ) , 其 中55.7% 具有硕士及 以上 学位 , 84%以 上 具有三 年证 券业 或五 年金 融业从 业经 历 , 具 有丰 富 的实际 操作 经验 。所 有 上述 人 员在 最 近三 年内 均 未受 到 所在 单 位及 有关 管 理部 门 的处 罚 。公 司业 务 由投 资 与研究、营 销、 后台 支持 等三 个业务 板块 组成 。 (四)基金管理人的 职责 根据《 基金 法》 的规 定, 基金管 理人 应履 行以 下职 责: 1、 依 法募 集基 金, 办理 或 者委托 经中 国证 监会 认定 的其他 机构 代为 办理 基金 份额的 发售 、申购、 赎回 和登 记事 宜; 2、办 理基 金备 案手 续; 3、对 所管 理的 不同 基金 财 产分别 管理 、分 别记 账, 进行证 券投 资; 4、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确 定基金 收益 分配 方案 ,及 时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分配 收益; 5、进 行基 金会 计核 算并 编 制基金 财务 会计 报告 ; 6、编 制中 期和 年度 基金 报 告; 7、计 算并 公告 基金 资产 净 值,确 定基 金份 额申 购、 赎回对 价; 8、办 理与 基金 财产 管理 业 务活动 有关 的信 息披 露事 项; 9、召 集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 会; 10 、保 存基 金财 产管 理业 务活动 的记 录、 账册 、报 表和其 他相 关资 料; 11 、 以基 金管 理人 名义 , 代表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行使诉 讼权 利或 者实 施 其 他法律 行 为 ; 12 、中 国证 监会 的其 他职责 。 (五)基金管理人的 承诺 1、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建立 健 全内部 控制 制度 , 采取 有 效措施 , 防止 违反 《证 券 法》 行为 的发生; 2、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建立 健 全内部 控制 制度 , 采取 有 效措施 , 防止 违反 《基 金 法》 及相 关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1 法律法 规的 行为 的发 生; 3、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加强 人 员管理 , 强化 职业 操守 , 督促和 约束 员工 遵守 国家 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 业规 范, 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 ,不 从事 以下 活动: (1) 越权 或违 规经 营; (2) 违反 基金 合同 或托 管 协议; (3) 故意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或 其他 基金 相关 机构 的 利益 ; (4) 在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 的资料 中弄 虚作 假; (5) 、干 扰、 或 严重影 响中 国证 监会 依法 监管; (6) 玩忽 职守 、滥 用职 权 ; (7) 泄 露在 任职 期间 知悉 的有关 证券 、 基 金的 商业 秘密, 尚未 依法 公开 的基 金投资 内容 、基金投 资计 划等 信息 ; (8) 除为 基金 管理 人进 行 基金投 资外 ,直 接或 间接 进行其 他股 票交 易; (9) 协助 、接 受委 托或 以 其他任 何形 式为 其他 组织 或个人 进行 证券 交易 ; (10) 其他 法律 法规 以及 中国证 监会 的行 为。 4、基 金管 理人 关于 履行 诚 信义务 的承 诺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将以 取信 于市场 、 取信 于社 会为 旨, 按照 诚实 信用 、勤 勉 尽 责的 原则 ,严格遵 守有 关法 律法 规和 中国证 监会 发布 的监 管规 定,不 断更 新投 资理 念, 规范基 金运 作。 5、基 金经 理承 诺 (1) 依照 有关 法律 法规 和 基金合 同的 , 本着 谨 慎的原 则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利 用职 务之 便为 自 己、代 理人 、代 表人 、受 雇人或 任何 第三 人谋 取不 当利益 ; (3) 不泄 露在 任职 期间 知 悉的有 关证 券 、基 金的 商 业秘密 , 尚未 依法 公开 的 基金投 资内容、基 金投 资计 划等 信息 ; (4) 除为 基金 管理 人进 行 基金投 资外 , 不直 接或 间 接进行 其他 股票 交易 , 也 不协助 、 接受委托 或以 其他 任何 形式 为其他 组织 或个 人进 行证 券交易 。 (六)基金管理人的 内部 控制制度 1、内 部控 制的 原则 (1) 健全 性原 则 内部控 制包 括公 司各 项业 务、 各个 部门 或机 构和 全 体人员 , 并涵 盖到 决策 、 执行 、监 督、反馈等 各个 环节 。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2 (2) 有效 性原 则 通过科 学的 内部 控制 手段 和方法 , 建立 合理 的内 部 控制程 序 ,维 护内 控制 度 的有效 执行 。 (3) 性原 则 公 司 各 机构 、 部门 和 岗位职 责 应 当保 持 相对 独 立,公 司 基 金资 产 、自 有 资产、 其 他 资产的运作 应当 分离 。 (4) 相互 制约 原则 公司内 部部 门和 岗位 的设 置应当 权责 分明 、相 互制 衡。 (5) 成本 效益 原则 公 司 运 用科 学 化的 经 营管理 方 法 降低 运 作成 本 ,提高 经 济 效益 , 以合 理 的控制 成 本 达到最佳的 内部 控制 效果 。 2、内 部控 制的 组织 体系 公 司 的 内部 控 制组 织 体系是 一 个 权责 分 明、 分 工明确 的 组 织结 构 ,以 实 现对公 司 从 决策层到管 理层 、操 作层 的全 面监督 和控 制。 具体 而言 ,包括 以下 组成 部分 : (1) 董事 会: 董事 会对 公 司建立 内部 控制 系统 和维 持其有 效性 承担 最终 责任 。 (2) 监事 会: 监事 会依 照 公司法 和公 司章 程对 公司 经营管 理活 动 、董 事和 公 司管理 层的行为行 使监 督权 。 (3) 督察 长: 督察 长对 董 事会直 接负 责 。对 公司 的 日常经 营管 理活 动进 行合 规性监 督和检查, 直接 向公 司董 事会 和中国 证监 会报 告。 (4) 合规与 风险 管理 委 员 会: 合规 与风险 管理 委 员 会是为 加强 公司 在业 务运 作过程 中的风 险 控制 而 成立 的 非常 设机 构 ,以 召 开例 会 形式 开展 工 作, 向 公司 总 经理 负责 。 主要 职 责是定期和 不定 期审 议公 司合 规报告 、风 险管 理报 告以 及其他 风险 控制 重大 事项 。 (5) 监察 稽核 部: 监察 稽 核部负 责对 公司 内部 控制 制度的 执行 情况 进行 合规 性监督 检查 ,向公司 合规 与风 险管 理委 员会 和 总经 理报 告。 (6) 各业 务部 门: 内部 控 制是每 一个 业务 部门 和员 工最首 要和 基本 的职 责 。 各部门 的主管 在 权限 范 围内 , 对其 负责 的 业务 进 行检 查 监督 和风 险 控制 。 各位 员 工根 据国 家 法律 法 规、公司规 章制 度 、 规范 和行为 准则 、自 己的 岗位 职责进 行自 律。 3、内 部控 制制 度概 述 公司内 部控 制制 度由 内部 控制大 纲、 基本 管理 制度 、部门 业务 规章 等部 分组 成。 公 司 内 部控 制 大纲 是 对公司 章 程 的 内控 原 则的细 化 和 展开 , 是各 项 基本管 理 制 度的纲要和 总揽 ,内 部控 制大 纲应当 明确 内控 目标 、内 控原则 、控 制环 境、 内控 措施等 内容 。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3 基 本 管 理制 度 包括 风 险控制 制 度 、投 资 管理 制 度、基 金 会 计制 度 、信 息 披露制 度 、 监察稽 核 制度 、 信息 技 术管 理制 度 、公 司 财务 制 度、 资料 档 案管 理 制度 、 业绩 评估 考 核制 度 和紧急应变 制度 等。 部门业 务规 章是 在基 本管 理制度 的基 础上 , 对各 部 门的主 要职 责 、岗 位设 置 、岗 位责 任、操作守 则等 的具 体说 明。 4、基 金管 理人 内部 控制 五 要素 内部控 制的 基本 要素 包括 :控制 、风 险评 估、 控制活 动、 信息 沟通 、内 部 。 (1) 控制 控 制 环 境构 成 公司 内 部控制 的 基 础, 包 括公 司 治理结 构 体 系和 内 部控 制 体系。 公 司 内部控 制 体系 又 包括 公 司的 经营 理 念和 内 控文 化 、内 部控 制 的组 织 体系 、 内部 控制 的 制度 体 系、员工的 操守 和素 质等 内容。 公 司 自 成立 以 来, 通 过不断 加 强 公司 管 理层 和 员工对 内 部 控制 的 认识 和 控制意 识 , 致力于 从 公司 文 化、 组 织结 构、 管 理制 度 等方 面 营造 良好 的 控制 环 境氛 围 ,使 风险 意 识贯 穿 到公司 各 个部 门 、各 个 岗位 和各 个 业务 环 节。 逐 步完 善了 公 司治 理 结构 、 加强 了公 司 内部 合 规控制建设 ,建 立了 公司 内部 控制体 系。 (2) 风险 评估 公 司 通 过对 组 织结 构 、业务 流 程 、经 营 运作 活 动进行 分 析 、测 试 检查 , 发现风 险 , 将风险 进 行分 类 、按 重 要性 排序 , 找出 风 险分 布 点, 分析 其 发生 的 可能 性 及对 目标 的 影响 程 度,评 估 目前 的 控制 程 度和 风险 高 低, 找 出引 致 风险 产生 的 原因 , 采取 定 性定 量的 手 段分 析 考量风 险 的高 低 和危 害 程度 。在 风 险评 估 后, 确 定应 进一 步 采取 的 对应 措 施, 对内 部 控制 制 度、规则、 公司 政策 等进 行修 订和完 善, 并监 督各 个环 节的改 进实 施。 (3) 控制 活动 公 司 的 一系 列 规章 制 度、业 务 规 则在 制 定、 修 订的过 程 中 ,也 得 到了 一 贯的实 施 。 主要包括: 组织 结构 控制 、操 作控制 、会 计控 制。 ①组织 结构 控制 公 司 各 个部 门 的设 置 体现了 部 门 之间 的 职责 分 工,及 部 门 间相 互 合作 与 制衡的 原 则 。基金 投 资管 理 、基 金 运作 、市 场 营销 等 业务 部 门有 明确 的 授权 分 工, 各 部门 的操 作 相互 独 立、相互牵 制并 且有 的报 告系统 ,形 成权 责分 明、 严格有 效的 三道 防线 : 以 各 岗 位目 标 责任 制 为基础 的 第 一道 监 控防 线 :各部 门 内 部工 作 岗位 合 理分工 、 职 责明确 , 对不 相 容的 职 务、 岗位 分 离设 置 ,使 不 同的 岗位 之 间形 成 一种 相 互检 查、 相 互制 约 的关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4 系,以 减少 差错 或舞 弊发 生的风 险。 各 相 关 部门 、 相关 岗 位之间 相 互 监督 和 牵制 的 第二道 防 线 :公 司 在相 关 部门、 相 关 岗位之 间 建立 标 准化 的 业务 操作 流 程、 重 要业 务 处理 表单 传 递及 信 息沟 通 制度 ,后 续 部门 及 岗位对前一 部门 及岗 位负 有监 督和检 查的 责任 。 以监察 稽核 部对 各部 门、 各岗位 、各 项业 务全 面实 施监督 反馈 的第 三道 防线。 ②操作 控制 公 司 制 定了 一 系列 的 基本管 理 制 度, 如 风险 控 制制度 、 投 资管 理 制度 、 基金会 计 制 度、公 司 财务 制 度、 信 息披 露制 度 、监 察 稽核 制 度、 信息 技 术管 理 制度 、 资料 档案 管 理制 度 、业绩 评 估考 核 制度 和 紧急 应变 制 度等 , 控制 日 常运 作和 经 营中 的 风险 。 公司 各业 务 部门 在 实际操作中 遵照 实施 。 ③会计 控制 公 司 确 保基 金 资产 与 公司自 有 资 产完 全 分开 , 分账管 理 , 核 算; 公 司会计 核 算 与基金 会 计核 算 在业 务 规范 、人 员 岗位 和 办公 区 域上 严格 分 开。 公 司对 所 管理 的不 同 基金 分 别设立账户 ,分 账管 理, 以确 保每只 基金 和基 金资 产的 完整独 立。 基 本 的 会计 控 制措 施 主要包 括 : 复核 、 对账 制 度;凭 证 、 资料 管 理制 度 ;会计 账 务 的组织 和 处理 制 度。 运 用会 计核 算 与账 务 系统 , 准确 计算 基 金资 产 净值 , 采取 科学 、 明确 的 资产估值方 法和 估值 程序 ,公 允地反 映基 金在 估值 时点 的价值。 (4) 信息 沟通 为 了 及 时实 现 信息 的 沟通, 有 效 地达 成 自下 而 上的报 告 和 自上 而 下的 反 馈,公 司 采 取以下措施 : 建 立 了 内部 办 公自 动 化信息 系 统 与业 务 汇报 体 系,通 过 建 立有 效 的信 息 交流渠 道 , 公 司 各级 管 理人 员 和员 工可 以 充分 了 解与 其 职责 相关 的 信息 , 信 息及 时送 达 适当 的 人员进行处 理。 制 定 了 管理 和 业务 报 告制度 , 包 括定 期 报告 和 不定期 报 告 制度 。 按既 定 的报告 线 和报告频率 ,在 适当 的时 间向 适当的 内部 人员 和外 部机 构进行 报告 。 (5) 内部 监 控 是 监督 和 评估 内 部控制 体 系 设计 合 和 运行有 效 性 的过 程 ,对 控 制 、 控 制活动等进 行持 续的 检验 和完 善。 监 察 稽 核人 员 负责 日 常监督 工 作 ,促 使 公司 员 工积极 参 与 和遵 循 内部 控 制制度 , 保 证制度的有 效实 施。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5 公 司 监 察稽 核 部对 各 业务部 门 内 部控 制 制度 的 实施情 况 进 行持 续 的检 查 。检验 其 是 否符合设计 要求 , 并及 时地 充 实和完 善 ,反 映政 策法 规 、市 场环 境、 组织 调整 等 因素的 变化 趋势 ,确保内 控制 度的 有效 性。 5、基 金管 理人 内部 控制 制 度声明 基 金 管 理人 声 明以 上 关于内 部 控 制制 度 的披 露 真实、 准 确 ,并 承 诺公 司 将根据 市 场 变化和业务 发展 来不 断完 善内 部风险 控制 制度 。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6 四、基 金托管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概 况 公司法 定中 文名 称: 交通 银行股 份有 限 公 司( 简称 :交通 银行 ) 公司法 定英 文名 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代 表人 :牛 锡明 住 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18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188 号 邮政编 码:200120 注册时 间:1987 年3 月 30 日 注册资 本:742.62 亿元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25 号 联系人 :汤 嵩彦 电 话:95559 交通银 行始 建 于1908 年 , 是中国 历史 最悠 久的 银行 之一 , 也 是近 代中 国发 钞行 之一 。 1987年 重 新组 建 后的 交 通银 行正 式 对 外 营 业, 成 为中 国第 一 家全 国 性的 国 有股 份制 商 业银 行 ,总部设在 上海 。2005 年6 月 ,交 通银 行在 联合 交 易所挂 牌上 市 ,2007 年5 月在上 海证 券交易所挂 牌上 市 。根 据2014 年《 银行 家》 发布 的 全球千 家大 银行 报告 , 交 通银行 一级 资本位列第 19 位 ,跻 身全 球银 行 20 强 ;根 据《 财富 》杂 志发布 的“ 世界 500 强 公 司”排 行榜 ,交通银 行位 列 第217 位。2014 年 荣获 《首 席财 务官 》 评选 的“ 最佳 资产 托管 ” 。 截至2015 年9 月30 日 , 交通银 行资 产总 额达 到人 民币7.21 万亿 元 , 实现 净 利润人 民币520.40 亿 元。 交 通 银 行总 行 设 资 产托 管业 务 中 心( 下 文简 称“ 托管 中 心 ” ) 。 现 有员 工 具有多 年 基 金、证 券 和银 行 的从 业 经验 , 具 备 基金 从 业资格 ,以 及 经 济 师、 会 计师 、 工程 师和 律 师 等 中 高级专 业 技术 职 称, 员 工的 学历 层 次较 高 ,专 业 分布 合理 , 职业 技 能优 良 ,职 业道 德 素质 过 硬,是一支 诚实 勤勉 、积 极进 取、开 拓创 新、 奋发 向上 的 资产 托管 从业 人员 队伍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牛锡明 先生 ,董 事长 、执 行董事 。 牛先 生 2013 年 10 月至 今 任本行 董事 长、 执行 董事 ,2013 年 5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 本行董事长 、执 行董 事、 行长 ,2009 年 12 月至 2013 年 5 月 任本 行副 董事 长、 执行董 事 、 行长 。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7 牛先 生1983 年 毕业 于中 央 财经大 学金 融系 , 获学 士 学位 ,1997 年 毕业 于哈 尔 滨工业 大学 管理学院技 术经 济专 业, 获硕 士学位 ,1999 年享 受国 务 院颁发 的政 府特 殊津 贴。 彭纯先 生, 副董 事长 、执 行董事 、行 长。 彭先生 2013 年 11 月 起任 本行副 董事 长、 执行 董事 ,2013 年 10 月 起任 本行 行长;2010年 4 月至2013 年9 月 任中 国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 副总 经理兼 中央 汇金 投资 有限 责任公 司执 行 董事、总 经理 ;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 本行 执行 董事、 副行 长;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8月任本 行副 行长 ;2004 年6 月至2004 年9 月 任本 行 董事 、行 长助 理;2001 年9 月至2004 年6 月任 本行 行长 助理 ;1994 年至2001 年 历任 本行 乌 鲁木齐 分行 副行 长、 行长, 南宁分 行行 长,广州分 行行 长。 彭先 生1986 年 于中 国人 民银 行研 究 生部获 经济 学硕 士学 位。 袁庆伟 女士 ,资 产托 管业 务中心 总裁 。 袁女 士2015 年8 月 起任 本 行资产 托管 业务 中心 总裁 ;2007 年12 月至 2015 年8 月 , 历任本行资 产托 管部 总经 理助 理、 副 总经 理, 本 行资 产托 管业务 中心 副总 裁;1999 年12 月至2007年 12 月, 历任 本行 乌鲁 木 齐分行 财务 会计 部副 科长 、科 长、 处长 助理 、副 处 长, 会计 结算 部高级经 理 。 袁 女 士1992 年 毕业于 中国 石油 大学 计算 机科学 系 , 获 得学 士学 位 ,2005 年于 新疆财 院获 硕士 学位 。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 交通银 行共 托管 证券 投资 基金 139 只。 此外 ,还 托 管了基 金公司 特 定客 户 资产 管 理计 划、 证 券公 司 客户 资 产管 理计 划 、银 行 理财 产 品、 信托 计 划、 私 募投资基金 、 保险 资金 、 全国 社保基 金 、 养 老保 障管 理 基金 、 企 业年 金基 金 、QFII 证券 投资 资产 、RQFII 证券 投资 资产 、QDII 证券 投资 资产 和QDLP 资 金等产 品。 (四) 基金 托管 人的 内部 控制制 度 1、 内 部控 制目 标 交通银行 严 格 遵守 国 家法律 法 规 、行 业 规章 及 行内相 关 管 理规 定 ,加 强 内部管 理 , 托 管 中心 业 务规 章 的健 全和 各 项规 章 的贯 彻 执行 ,通 过 对各 种 风险 的 梳理 、评 估 、监 控 ,有效地实 现对 各项 业务 风险 的管控 ,确 保业 务稳 健运 行,保 护基 金持 有人 的合 法权益 。 2、 内 部控 制原 则 (1) 性原 则: 托管 中 心制定 的各 项制 度符 合国 家法律 法规 及监 管机 构的 监管要 求 ,并贯穿 于托 管业 务经 营管 理活动 的始 终。 (2) 全面 性原 则 :托 管中 心建立 各二 级部 和风险 合规 部风 险管 控的 内部控 制 机制 , 覆盖 各 项业 务 、各 个部 门 和各 级 人员 , 并渗 透到 决 策、 执 行、 监 督、 反馈 等 各个 经 营环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8 节,建 立全 面的 风险 管理 监督机 制。 (3) 性原 则: 托管 中 心 负责 受托 基金 资产 的保管 , 基金 资产 与 交通银 行的自有资 产相 互独 立, 对不 同的受 托基 金资 产分 别设 置账户 ,独 立核 算, 分账 管理。 (4) 制衡 性原 则: 托管 中 心贯彻 适当 授权 、 相互 制 约的原 则 ,从 组织 结构 的 设置上 确保各二级 部和 各岗 位权 责分 明、 相互 牵制 ,并 通过 有 效的相 互制 衡措 施消 除内 部控制 中的 盲 点 。 (5) 有效 性原 则: 托管 中 心在岗 位 、业 务二 级部 和 风险合 规部 内控 管理 模式的 基础上 , 形成 科 学合 理 的内 部控 制 决策 机 制、 执 行机 制和 监 督机 制 ,通 过 行之 有效 的 控制 流 程、控 制措 施, 建立 合理 的内 控程序 ,保 障内 控管 理的 有效执 行。 (6) 效益 性原 则: 托管 中 心内部 控制 与基 金托 管规 模、 业务 范围 和业 务运 作 环节的 风险控制要 求相 适应 ,尽 量降 低经营 运作 成本 ,以 合理 的控制 成本 实现 最佳 的内 部控制 目标 。 ( 五) 内部 控制 制度 及措 施 根据《 证券 投 资基 金法 》 、 《 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 商业 银行 法 》 等法 律 法规 , 托 管中 心 制 定了一整套 严密 、 高效 的 证 券 投资基 金托 管管理 规章 制度 , 确保 基金 托管 业务 运 行的规 范 、安 全、高效, 包括《交 通银 行 资产 托 管业 务 管理 暂行 办法 》 、 《 交 通银 行资 产 托管 部业务 风 险管 理暂行 办 法》 、 《交 通银 行资 产托 管 部项 目开 发管 理办 法 》 、 《 交通 银行 资 产托 管部 信息 披 露制 度》 、《 交 通银 行资 产 托管 部保密 工 作制 度 》 、 《 交通 银行资 产 托管 业务 从 业人 员守则 》 、 《交 通银 行资 产 托管 部 业务 资 料管 理制 度 》 等 , 并根 据 市场 变化 和 基金 业 务的 发 展不 断加 以 完善 。 做到业 务 分工 合 理, 技 术系 统完 整 , 业务 管 理制 , 核心 作 业区 实 行封 闭管 理 ,有 关 信息披露由 专人 负责 。 托管中 心通 过对 基金 托管 业务各 环节 的事 前指 导 、 事中风 控和 事后 检查 措施 实现全 流程 、全 链 条的 风 险控 制 管理 ,聘 请 国际 著 名会 计 师事 务所 对 基金 托 管业 务 运行 进行 国 际标 准 的内部控制 评审 。 (六) 基金 托管 人对 基金 管理人 运作 基金 进行 监督 的方法 和程 序 交 通 银 行作 为 基金 托管 人, 根 据 《证 券 投资 基金 法 》 、 《 公 开募 集 证券 投 资基 金运 作 管理办 法 》和 有 关证 券 法规 的规 定 ,对 基 金的 投 资对 象、 基 金资 产 的投 资 组合 比例 、 基金 资 产的核算 、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计 算、 基金 管理 人报 酬的 计 提和支 付 、基 金托 管人 报 酬的计 提和 支付 、基 金 的申 购 资金 的 到账 与赎 回 资金 的 划付 、 基金 收益 分 配等 行 为的 合 法性 、合 规 性进 行 监督和核查 。 交 通 银 行作 为 基金 托管 人, 发 现 基金 管 理人 有违 反《 证 券 投资 基 金法 》 、 《公开 募 集 证券投 资 基金 运 作管 理 办法 》等 有 关证 券 法规 和 《基 金合 同 》的 行 为, 应 当及 时通 知 基金 管 理人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9 予 以 纠正 , 基金 管 理人 收到 通 知后 及 时核 对 确认 并进 行 调整 。 交通 银 行有 权对 通 知事 项 进行复 查 ,督 促 基金 管 理人 改正 。 基金 管 理人 对 交通 银行 通 知的 违 规事 项 未能 及时 纠 正的 , 交通银行须 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交 通 银 行作 为 基金 托 管人, 发 现 基金 管 理人 有 重大违 规 行 为, 须 立即 报 告中国 证 监 会,同时通 知基 金管 理人 限期 纠正。 (七) 其他 事项 最 近 一 年内 交 通银 行 及其负 责 资 产托 管 业务 的 高级管 理 人 员无 重 大违 法 违规行 为 , 未受到 中 国人 民 银行 、 中国 证监 会 、中 国 银监 会 及其 他有 关 机关 的 处罚 。 负责 基金 托 管业 务 的高级管理 人员 在基 金管 理公 司无兼 职的 情况 。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 五、相 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 机构 及其联系人 1.直 销机 构: (1) 华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上海 业务 部 地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世纪 大道8 号, 上海 国金 中心 二期31 楼 电话: (021 )38969960 传真: (021 )58406138 联系人 : 姚 佳岑 (2) 华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分公 司 地址: 市西 城区 金融 街7号 英蓝 国际 金融 中心522 室 电话: (010 )57635999 传真: (010 )66214061 联系人 :朱江 (3) 华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广州 分公 司 地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 西8 号高 德置 地夏 广场D 座504 单元 电话: (020 )38082891 传真: (020 )38082079 联系人 :林 承壮 (4) 华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西安 分公 司 地址: 西安 市碑 林区 南关 正街88 号长 安国 际中 心A 座706室 电话: (029 )87651812 传真: (029 )87651820 联系人 :翟 均 (5) 华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成都 分公 司 地址: 成都 市人 民南 四 段19号 威斯 顿联 邦大 厦12 层1211K-1212L 电话: (028 )85268583 传真: (028 )85268827 联系人 :张 晓帆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1 (6) 华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沈阳 分公 司 地址: 沈阳 市沈 河区 北站 59号 财富 中心E座2103 室 电话: (024 )22522733 传真: (024 )22521633 联系人 :杨贺 (7) 华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电子 交易 平台 华安电 子交 易网 站:华安电 子交 易热 线:40088-50099 智能手 机APP 平 台:iPhone 交易客 户端 、Android 交 易 客户端 传真电 话: (021 )33626962 联系人 : 谢 伯恩 2、代 销机 构 (1)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18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188 号 代 表人 : 牛 锡明 电话:86-21-58781234 传真:86-21-58408483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9 网址:(2)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市 西 城区复 兴门 内大 街1 号 代 表人 : 田 国立 电话: (86 )10-66596688 传真: (0086 )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6 网址:(3)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 中国 市西 城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办公地 址: 中国 市西 城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2 代 表人 :姜 建清 客户服 务电 话:95588 传真: 网址:(4)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市东 城区建 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办公地 址: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28 号 凯晨 世 贸中心 东座 代 表人 :刘 士余 客户服 务电 话:95599 网址:(5)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1 号院 1 号楼 代 表人 : 王 洪章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3 网址:(6)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广东 省 深 圳市福 田区 深南 大 道7088 号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 代 表人 : 李 建红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109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5 网址:(7) 中信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市东 城 区 朝阳门 北大 街8 号富 华大 厦 C 座 代 表人 : 常 振明 电话:86-10-65558000 传真:86-10-65550809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8 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3 网址: (8)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建 省福 州市 湖东 154 号中 山大 厦 代 表人 : 高建 平 电话: 传真: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1 网址:(9)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市西 城区 太平桥 大 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 光大 中心 代 表人 :唐 双宁 电话: 传真: 客户服 务电 话:95595 网址:(10)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市西 城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2 号 办公地 址: 中国 市西 城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2 号 代 表人 :洪崎 电话: 传真: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8 网址:(11) 中国 邮政 储蓄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 号 办公地 址: 市西 城区 金融大街 3 号 代 表人 : 李 国华 客户服 务电 话:95580 传真: 网址: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4 (12)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甲 17 号首 层 办公地 址 :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丙 17 号 代 表人 :闫 冰竹 电话: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6 传真: 网址:(13) 华夏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东城 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22 号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东城 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22 号 华夏 银 行大厦 代 表人 :吴建 电话: 传真: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7 网址:(14) 上海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银城 中 168 号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银城 中 168 号 代 表人 : 范 一飞 电话:0086-21-68475888 传真:0086-21-68476111 客户服 务电 话: (021 )95594 网址:(15) 广发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州 市越 秀区 东风东 713 号 代 表人 : 董 建岳 传真:86-20-8731077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308003 网址:华安 策略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5 (16)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深圳 市深 南中 5047 号 代 表人 : 孙 建一 联系电 话: (0755 )82080387 传真号 码: (0755 )82080386 客 户服 务电 话:95511 网址:bank.pingan.com (17) 上海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银城 中 8 号 15-20 楼、22-27 楼 代 表人 : 胡 平西 电话:0086-21-38576709 传真:0086-21-50105085 客户服 务电 话: (021 )962999 网址:(18) 浙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庆 春 288 号 办公地 址: 杭州 市庆 春 288 号 代 表人 : 张达 洋 电话: (0571 )8765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