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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冰峰 缘何频现山寨版

  近日记者接到多名消费者反映,他们在宝鸡市一家餐饮店中,发现有人推销一种玻璃瓶碳酸汽水。打眼一看,上面有“冰峰”两个字,推销人员介绍是“新”冰峰。喝过几口后,发现口味不对,再仔细看标志,赫然是“星冰峰”。消费者由此询问是否西安的冰峰厂又生产了新品?记者为此走访了西安市糖酒集团有限公司冰峰食品饮料分公司总经理陈卫平。

  在陈卫平办公室,记者看到桌子上摆着20多个不同的饮料瓶。有的瓶子是其他品牌的新产品,作为了解市场新动态而用;而有的则与冰峰包装相似雷同,令人“傻傻分不清”。陈卫平表示,早在今年6月份,公司经销人员就发现了“星冰峰”。它的瓶型上半部分与百事可乐一样,下半部分与可口可乐一样,饮料颜色则与冰峰形同,中文名字多了个星字,英文名字多了个star,其他文字都一样。从瓶盖上看,“星冰峰”瓶盖上也有成分、原料等文字,以及qs标志,但是没有r商标标志。

  记者了解到,作为陕西本土名饮的领军品牌,冰峰厂自1953年建厂60多年来,始终独占西安乃至全省玻璃瓶装、易拉罐碳酸饮料市场的鳌头,年销售量5万余吨,年销售额几亿元,员工人均年创利税20余万元。从1998年起连续被评为西安著名商标,从2005年起又连续评为陕西著名商标。陈卫平总经理表示,企业为生产品质可靠的饮品、为拓展销售网络殚精竭虑,而类似的市场现象多次困扰企业的正常经营。“前几年有人收冰峰瓶子,在小作坊中灌装,用冰峰真瓶子做假饮料被查封,还有一些其他厂家推出雷同类似产品,在向消费者推销时,都说是冰峰系列产品,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买。”陈卫平说。

  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黄振东律师表示,作为冰峰厂的法律顾问,从目前收集到的相关资料显示,“星冰峰”厂家有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两种行为。商标侵权主要从结构、读音、含义、知名度等几方面分析。结构方面,在冰峰前面加了一个星字,星的显著性不强,标识的核心仍然是冰峰二字;从读音角度看,星字的读音在宝鸡当地方言中与新字同音,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解,以为这是冰峰新产品;从含义出发,“星冰峰”并没有其他特殊含义;从知名度来说,冰峰是陕西省和西安市的著名品牌,而这家企业起的“星冰峰”名字,有搭名牌便车之嫌。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到,让相关公众对产品生产、销售产生混淆、误认。根据这个定义,我们看到很多消费者已经认为这个产品是冰峰厂产品。”黄律师说。针对以上问题,黄律师联系了当地的工商部门,答复说等待收集证据,再作裁定。

  西安市工商局商标处曲磊处长表示,今年6月份已经有冰峰经销商发现了宝鸡“星冰峰”的出现。因为涉及跨地区,他亲自和西安冰峰饮料生产企业的领导一起前往宝鸡市工商局,递交了《商标侵权投诉书》。因为这需要当地工商部门调查取证后立案。从目前冰峰厂搜集证据显示,是明显的商标侵权事件。如果裁定为违反商标法,采用了不正当竞争手段,将会责令企业停止侵权行为,进行关停生产、下架封存、处罚没收产品。如果经营收入超过5万元,将移交司法机关定罪,追究法律责任。

  对此,陕西华林商标事务有限公司商标代理一部副经理刘秋丽建议,如果有企业认为其他企业的商标对自己有模仿抄袭或者对正常经营有冲击,可以通过有关部门了解对方企业是否已经通过了国家商标局的审批,得到正式商标注册。如果已经通过注册,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没有通过注册,律师已经实施的向工商部门上报也是正确之路。

  有消费者认为,在这个各种风格各种群体都有展示机会的时代,各家企业要持续发展,不需要跟风或者模仿,也许你的出众名称也是吸引消费者的重要因素。

  据了解,与冰峰同时代的北京北冰洋与百事可乐合资,天津山海关与可口可乐合资,重庆与武汉等地的饮品厂已经难觅踪迹。60多年前成立的民族饮料企业,在行业内始终持续增长,坚守本地旗帜的品牌,在全国细数也只有冰峰一家了。品牌的创立之路艰辛,但是面临问题也众多。希望相关部门能在保护名牌工作中为这些企业解忧减负,解决更多烦恼,让他们的兴盛之路更加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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