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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饮料能溶血栓?聚养堂七级代理、团队计酬模式涉嫌违法违规

  “北有同仁堂,南有聚养堂。加入聚养堂,足不出户就能创造财富。”一位聚养堂的加盟商十分笃定地说。

  这位加盟商口中的“聚养堂”是广西聚养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旗下品牌,该品牌打造了“聚养优品”商城,面向全国招商。深入了解之下,微商电商调研发现,聚养优品有多款产品涉嫌虚假宣传,而且其加盟模式中,“入门费”“拉人头”的代理方式也涉嫌违法违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聚养堂的创始人宁佐文做教育培训起家,江湖上称其为“亚洲催眠式总裁演说训练导师”。据传,宁佐文可以用催眠的方式激发听课学员的潜力,让学员实现自我突破。事实是怎样的?

  据调查,宁佐文在2004年参加了李阳的疯狂英语训练营,2010年立志成为亚洲催眠式总裁演说训练导师。2013年,以宁佐文为首的“七匹狼团队”在海南成立,用演讲的方式做培训,宁佐文也成为了“催眠大师”;2014年,宁佐文与“今智塔”项目创始人王冲合作,成立今智塔广西分公司和广西微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企业老板做线下培训,而王冲也以营销学大师自称,其宣讲的模式被网友质疑为“拉人头”;2016年,宁佐文与同为培训师的宁佐全注册“聚养堂”品牌,广西微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广西聚养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企查查APP显示,广西聚养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宁佐文,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南宁市。该企业由广西维克托投资有限公司和广西三点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持股50%,法人宁佐文担任执行董事,同时也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

  另外,宁佐文共与8家企业有关联,他投资了杭州星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投资了南宁涵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控股95%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投资了海南星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5%;投资了广西维克托投资有限公司,控股99%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还担任了广西聚养古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德聚养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和广西聚养古方健康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管。

  值得注意的是,广西聚养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投资的广西悦香天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聚养堂宣传的沉香产业,曾因买卖合同纠纷案由被起诉,还于2020年11月27日,因使用医疗用语违法发布沉香精油的广告违反《广告法》,被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罚款6700元。

  据宣传,聚养堂推出了许多“壮药”、“瑶药”等民间法宝和古方秘药,是广大人民群众赖以防治未病的有力武器,要继承发扬“壮医壮药”。但实际上,聚养优品的多种商品都涉嫌虚假宣传。

  通过代理分享二维码可进入“聚养优品”商城,商城中有沉香系列产品、艾草替代烟、护肤品、艾灸产品和古方秘药系列的产品出售,其中多款产品都有虚假宣传的迹象。

  聚养古方顺天丹在聚养优品商城的售价高达1299元/盒,公众号宣传该产品是医圣张仲景第56代传人张泰源研发,选用珊瑚、珍珠贝、牡蛎壳等深海生物及龙骨、玛瑙等40多种原料,不同的人服用顺天丹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根据这些口味感受可以快速、准确地判断出每个人的身体状况。并且该产品还拥有净血排毒、补钙、抗辐射、抗氧化、稳心安神、强化骨骼、解毒除臭、祛斑美容、健康长寿等多种功效。

  但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药品搜索顺天丹并未查询到任何数据,产品包装也没有国药准字。其公众号也称该产品是“高科技食品”,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品,却宣传净血排毒、解毒、安神、强化骨骼等保健治疗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三节第七十三条的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更是明确指出: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聚养堂对顺天丹的宣传明显与上述法规相违背。

  无独有偶,聚养堂另一款产品雪清夫水蛭片也宣传具有治疗功效。聚养堂公众号宣传该产品采用“金边水蛭”为主要成分,选配人参、山楂、决明子等多种药食同源原料制成,是天然的血液清道夫,具有调理亚健康、降低血液粘稠、调理血脂异、双向调节血压、预防心梗、抗血凝、溶血栓、通血管等多种功效。更是列出案例证明该产品可以降低油甘三脂、降尿酸、降低血液粘度。但实际上,该产品属于压片糖果,生产许可证号为SC395,并非药品。并不具备调节血压、血脂、抗血凝等治疗效果。

  商城的另一款产品芯芝道沉香滴丸也宣传具有调节气血运行、改善动脉梗塞、降低血管阻力、抑制血栓形成的功效。但该产品不是保健品也不是药品,而是属于固体饮料,却宣传抑制血栓等治疗功效,售价也十分高昂。

  聚养堂公众号和聚养优品商城虚假宣传的产品并不止上述几例,这里便不再一一列举。聚养堂将食品宣传具有各种保健治疗功效,高价售出获取利益,此等行为已经构成虚假广告。对此,《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据代理宣传,聚养堂线上采用“狂销热卖”共享特价商城——合伙人共创机制,成为代理就可以足不出户地赚钱,代理等级越高,收益也越高。

  通过与代理沟通采访了解到,聚养优品的代理分为7个级别,分别是会员、代理、一级合伙人、二级合伙人、合伙人、四级合伙人、区县服务中心,通过推荐代理升级,级别越高收益越高,具体内容如下:

  会员:在聚养优品商城购买商品金额达到500元成为会员。会员推荐一个会员可获得100元推荐奖励,会员销售商品可获得商品售价20%的销售奖励。

  代理:会员推荐两个会员升级为代理,代理推荐一个会员可获得130元推荐奖励,销售产品可获得订单金额26%的销售奖励。成为代理后可享受全网订单3%的加权分红,即全网每销售一单,该订单金额3%就会平均分配给所有代理,同时平台每销售一单代理还可以获得订单金额3%的加权积分分红(积分只能按比例用于复购,可以互转,不能提现,下同)。代理复购产品可用积分抵扣15%的订单金额(1积分等于0.5元)。

  一级合伙人:小区推荐三个代理升级为一级合伙人,一级合伙人推荐一个会员可获得150元推荐奖励,销售产品可获得订单金额30%的销售奖励。一级合伙人可享受全网订单2%的加权分红和3%的加权积分分红。一级合伙人复购产品可使用积分抵扣20%的订单金额,即购买1000元的商品只需要支付800元现金和400积分。

  二级合伙人:一级合伙人推荐三个一级合伙人升级为二级合伙人,二级合伙人推荐一个会员可获得150元推荐奖励,销售产品可获得订单金额30%的销售奖励。二级合伙人可享受全网订单3%的加权分红和6%的加权积分分红。二级合伙人复购产品可使用积分抵扣30%的订单金额。

  合伙人:二级合伙人推荐五个二级合伙人升级为合伙人,合伙人推荐一个会员可获得150元推荐奖励,销售产品可获得订单金额30%的销售奖励。合伙人可享受全网订单4%的加权分红和10%的加权积分分红。合伙人复购产品可使用积分抵扣40%的订单金额。

  四级合伙人:合伙人推荐五个合伙人升级为四级合伙人,四级合伙人推荐一个会员可获得150元推荐奖励,销售产品可获得订单金额30%的销售奖励。四级合伙人可享受全网订单5%的加权分红和15%的加权积分分红。四级合伙人复购产品可使用积分抵扣40%的订单金额。

  区县服务中心:四级合伙人推荐十个四级合伙人升级为区县服务中心,区县服务中心推荐一个会员可获得150元推荐奖励,销售产品可获得订单金额30%的销售奖励。区县服务中心可享受全网订单5%的加权分红和15%的加权积分分红,复购产品可使用积分抵扣40%的订单金额。成为区县服务中心后,可享受区域内所有订单金额2%的业绩提成。

  此外,所推荐的会员成为平级后,可享受其收入10%的平级奖励,积分可以出售和购买,平台提现扣除6%的手续费。

  以上便是聚养堂代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不难看出,加权分红是一个极具力的奖励,吸引着代理们努力推荐新代理升级,最快升到最高级的代理就可以获得最多的收益。若是有一个代理率先升到四级合伙人,则可以获得全网当天所有订单金额5%的加权分红,两个代理到四级就有两个人分,升级越快收益越多。

  《禁止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该条例第七条将上述定义分解为如下三种类型:第一,拉人头,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二,入门费,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三,团队计酬,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聚养堂要求消费者购买一定金额的产品获得代理资格,实为变相收取入门费;设置推荐奖励引诱代理们通过推广人员使其购买产品成为代理来获取利益,涉嫌拉人头;通过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级关系,以推荐代理为升级条件,进而形成团队,设置加权分红和区域业绩提成,以团队所有成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获取团队分润。聚养堂这种“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模式或涉嫌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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