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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男子为4千块彩礼杀16岁未婚妻22年后因1件快递落网

  彩礼是我国一项历史悠久、影响深远的婚姻习俗,一般是在订婚或结婚前,由一方(通常为男方)及其亲属给付另一方(通常为女方)及其亲属财物。

  给付彩礼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民间习俗。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并不提倡,但也不禁止。不过,彩礼尤其是高价彩礼容易引发矛盾,甚至酿成悲剧。近年来,因高价彩礼引发的悲剧屡见不鲜,给社会增添了不稳定因素,令人唏嘘不已。

  本文谨以1999年一起彩礼引发的案件作为案例,进行案件评议和法律分析。希望各位读者从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学会用法律武器处理矛盾纠纷,让社会更加和谐。

  据老袁讲女儿只有17岁,早上出门时,女儿还好好的,叮嘱他们早点回家,没有任何异常,怎么一回来就阴阳两隔了呢?这也太突然了。一家人悲痛欲绝,难以接受。

  警方扩大了勘查范围,但结果令人意外,竟然是线索全无,案发现场没有发现凶器,也没有发现其他可疑的线索,更没有任何目击证人。

  于是,警方开始着手对袁某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这一查,袁某的父亲向警方提出了一个重点怀疑对象——

  我国提倡晚婚晚育,女子法定结婚年龄为20周岁,袁某虚岁才17岁,周岁刚满16,这么早就订婚了?虽说湖北一些地方有早婚习俗,但16周岁也太早了吧?

  老袁告诉警方女儿是一年多以前跟钱某订的婚,最近一段时间,女儿袁某跟未婚夫钱某一直闹矛盾,钱某也多次来找过袁某,两人还爆发过争吵,差点动了手。

  对老袁的话,警方半信半疑,即便是吵架,钱某也不至于对这么年轻的未婚妻痛下狠手,夺人性命呀?这有些不太合理,但警方还是第一时间去找钱某落实。

  钱某的继父反映自己在家做饭时,看到钱某从外面回来,神色慌张地说自己杀人了,继父一时换了手脚,不知如何处理,只好眼睁睁看着钱某一个人逃走了。

  警方立即对钱某展开追捕,但因为当时刑侦技术有限,案发地点又在农村,不具备监控视频条件,警方也不知道钱某的去向,他们安排警力封锁了离开刘升镇的主要路口,对往来人员进行排查,但因为出口太多,一顿忙活后没有收获。

  警方又对钱某的社会背景进行了调查,发现钱某是随继父从湖北恩施搬迁过来的,于是立即派出一路人马,赶往钱某在湖北恩施的老家,对其进行追捕。另外,迅速向枣阳周边县市发出协查通报,加大对车站、码头等嫌疑人员的排查。

  遗憾的是,尽管警方尝试了所有手段,都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由于科技手段有限,一个人刻意隐藏身份,即便是警方也很难从茫茫人海中寻找踪迹。

  案发后,枣阳警方从未停止过对钱某的追寻。后来,警方还从钱某家中提取了他年轻时的一张照片,录入到公安系统内,进行网上通缉,却始终没有发现钱某的下落。

  一年又一年过去,一些参与调查这起案子的都退休了,这个案件仍然悬而未解,成为枣阳公安心中放不下的一个谜案。不管是老公安,还是新,他们都忘不了那个花季殒命的少女,希望早日将凶手捉拿归案,给被害人及其亲属一个交代。

  20多年间,这桩血案每年都会被拿出来进行重新梳理,对各方面线索的排查也始终没有中断。功夫不负有心人,警方的不懈努力终于收到了回报。

  2020年下半年,枣阳警方得到一个重要线索,有一个匿名的快递包裹从福建寄到了枣阳市刘升镇,收件人正是犯罪嫌疑人钱某的继父。

  一方面,包裹是匿名的;另一方面,钱某的继父早就搬到养老院,家里空置多年,所有亲戚朋友都知道,而这个来自福建的寄件人,为什么还把快递往家里寄呢?

  说明寄件人不想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而且他肯定认识钱某的继父,知道钱某继父的家庭住址,却又不掌握钱某继父这些年的情况。

  钱某的继父社会关系很简单,在福建没有任何亲戚朋友,唯一的可能是,寄件人是消失20多年的钱某。

  警方立即驱车赶往福建,请快递寄出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但在户籍系统中并未发现与钱某相似的男子。难道是因为相貌发生变化,仅通过照片无法找到钱某本人了?

  没有办法,枣阳警方只好采取最笨的办法——走访排查。他们拿着钱某20多年前的那张照片,在当地的各个居民小区进行走访,请群众帮忙辨认。

  这一走访,好消息来了,据一个小区的居民反映,确实在附近遇到过一个和照片上的钱某很像的男子出现,并且提供了那名男子大致的活动范围。

  蹲守期间,警方半步不敢离开,一日三餐都靠盒饭解决,为防打草惊蛇,他们不敢公开在小区门口露面,而是一直守候在车里,晚上盖毛毯凑合着打个瞌睡。

  两天两夜之后,目标终于出现。警方拿出照片一看,男子果然与钱某长得非常相似,他们立即冲上去将嫌疑人控制,并在返回枣阳路上进行了突击审讯。

  为了瓦解男子的心理防线,警方刻意用枣阳话和他对话,听着熟悉而陌生的乡音,男子终于放弃抵抗,承认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钱某出生在湖北省利川市一个偏远的农村,父亲早逝,留下年幼的他与母亲相依为命。因为家境贫寒,生活艰辛,钱某早早放弃了学业,12岁就开始在家里干活。

  后来,母亲带着钱某改嫁了。幸运的是,钱某的继父为人忠厚老实,勤劳本分,对钱某十分爱护,钱某的生活也有了很大改善。

  枣阳的条件比利川更好,粮食产量也高,在父子俩的辛勤劳作下,日子逐渐稳定下来,钱某也逐渐走出了悲伤的情绪。

  钱某跟袁家很快熟悉起来了。因为同为外乡迁居至此,双方都会相互照顾,彼此感情也不错。钱某对袁家非常热情,不管放牛还是种地,能帮的都会伸手帮一把。

  袁家有一儿一女,女儿袁某虚岁16岁,周岁15。袁某是一个很单纯的小姑娘,有什么事情都会跟钱某讲,还经常到袁某家玩,跟袁某一起干活、一起吃饭。

  继父本来觉得不太合适,但想到钱某都快30了还是孤身一人,也不是长久之计,便答应了钱某的请求,请了一个媒人到袁家登门说媒。

  袁某的母亲一开始不同意,自家姑娘才16岁,哪能这么早就定亲?可媒人施展一张三寸不烂之舌,说反正只是订婚,又不同居,等年龄到了再结婚就行,硬是把袁某的母亲说动了,于是便同意了这门亲事。

  按照当地习俗,男方要给女方彩礼,于是钱某和继父赶紧忙着张罗彩礼,又是送红包,又是买衣服,又是送东西,七七八八地算下来,花了三千多块钱。

  接下来,钱某就满怀希望地等着跟袁某成亲。虽说至少要等四年,可一想自己不用打光棍了,还娶了一个这么年轻的媳妇,钱某连睡觉都能笑醒。

  四千块钱放在如今线年,特别是对家境清贫的钱某来讲,那是相当大一笔钱,订婚的三千块钱还有一部分是七拼八凑借来的。

  以前,袁某见了钱某是说不完的话,开朗又热情。可慢慢地,两个人的话越来越少,到后来干脆见了面也不说话了。

  原来,袁某的小姨对这门婚事很不满意,认为双方年龄差距太大,30岁的钱某“夫不夫,父不父”,说出去让人笑话,鼓动袁某父母退婚,再给姑娘找个好婆家。

  袁某的母亲本来就觉得年龄是个问题,被袁某的小姨这么一番说教,顿时就后悔了,于是向钱某家提出了退婚。

  这么一来,钱某着急了,他赶紧找到袁某,希望能跟袁某一起说服袁家的父母,但袁某的态度却令人心寒,她根本不听钱某的话,而是选择遵从父母的命令。

  好不容易找来的媳妇,还没过门就要散,钱某心里五味杂陈,既有失望、悲伤,也有气愤、恼怒。他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袁某一家怎么说变就变呢!

  在钱某看来,彩礼钱是订婚用的,现在婚约都取消了,退彩礼是理所应当;可袁某父母却不以为然,明确告诉钱某,婚约取消,但彩礼钱不能退。

  这不是让自己人财两空吗?钱某一下子恼火了,直接到村委会告了袁家一状。在村干部的调解下,袁某父母只好承诺暂时不取消婚约。

  起初,钱某还不相信,可有一次对方居然找上门来了,而且二话不说,就开始拳打脚踢,把钱某打了一顿,最后还放话说:

  钱某出离地愤怒了,这四千块钱是继父和自己辛苦多年的积蓄,还有找亲戚借的债,这钱对他来说分量太重,不论如何也要想办法退回来。

  更让钱某痛苦的是,眼看他挨了打,继父又心疼又害怕,甚至提出婚约取消了,彩礼钱也干脆不要了,就当认倒霉了。

  继父在钱某心里的地位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婚事惹得继父这么难过,这是钱某无法接受的。一股无名业火在钱某心底燃起,只差一个导火索就要喷薄而出。

  这天,钱某家养的鸭子跑出去了,有一只正好跑到袁家,钱某为了找鸭子,踏进了袁家的院门,一进门正好碰见未婚妻袁某。

  两人相见,袁某以为钱某又来骚扰她,张嘴就骂了钱某几句。钱某感觉很冤枉,质问袁某凭什么骂自己,没想到袁某的言辞更加激烈。

  逃亡在外的日子里,钱某到处漂泊打工,日子过得很辛苦,他时常会想起家中的继父,可他不敢回家,在外面一呆就是二十多年,就像人间蒸发一样。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2年过去后,钱某觉得风平浪静了,警方或许早就忘记这起案子了,便抱着侥幸的心理,给继父寄去了一个快递包裹。

  让钱某想不到的是,继父虽然还活着, 却早已不在家里居住,而是住进了镇上的养老院。狡猾的钱某终于因为这一个快递露出了狐狸尾巴,最终落入警方的法网。

  这起案件中,钱某因为对方毁约拒绝退还彩礼钱,以及双方的感情纠纷,愤而杀人,剥夺对方的生命,碰触了法律的底线,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袁某才16岁,还没成年,袁家父母就擅做主张,给女儿订立婚约,罔顾子女的感受。袁某还是一个孩子,心性还没完全成熟,根本没有形成健全的恋爱婚姻观,父母就代替她决定了终身大事,为此后的悲剧埋下了隐患。

  彩礼虽然属于陋习,但此前法律并没有禁止的规定。既然订婚的时候收了,那退婚的时候退还也是理所应当,除非男方自愿放弃。可袁某的父母却以无钱为由,拒绝归还,从而激怒了钱某,要知道这四千块钱对钱某而言可是一笔巨大的支出。

  因为一时冲动,他毁了两个家庭,过了二十多年的逃亡日子。如今继父年事已高,老无可依,只能去住养老院,钱某有心尽孝,却无力侍奉。一念至此,钱某追悔莫及。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里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一方不能以婚姻为由,向另一方索要财物。”

  当然,实践中所谓的“一方自愿给付另一方”几乎是不存在的。如果女方提出不接受彩礼,恐怕男方也不会心甘情愿地送钱。

  事实上,只要双方能就彩礼金额协商一致,不使用欺骗、胁迫等手段,法律上就视同“一方自愿给付另一方”。

  一方以缔结婚姻为由,索取“天价彩礼”的行为,不仅违背了自愿原则,还违反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罪等刑事犯罪。

  索要“天价彩礼”容易引发矛盾,比如女方父母提出不给50万元彩礼,就不同意女儿出嫁。这种要求实际上是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肯定是违法的。

  关于多少钱才算是“天价彩礼”,作者认为除了要符合当地约定俗成的彩礼标准外,还要看男方的经济条件,因地而异,因人而异。

  50万元的彩礼或许在当地不算多,但如果男方经济十分困难,甚至要举债给付,50万元对其而言就是“天价彩礼”了。

  2021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施行,该司法解释对彩礼的退还做了详细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有了《民法典》和最高法的解释,希望大家以后遇到彩礼纠纷时,保持足够的清醒和理智,相信法律的公正和权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一旦冲动酿成悲剧,就“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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