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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名称及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金华水滴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通知,经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控股股东已于近日完成企业名称及公司地址的变更登记,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上述变更事项注册登记工作已办理完毕,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除企业名称和地址变更外,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上述事项变更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权结构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在公司营销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2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龙游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需要,拟在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内投资扩建年产7万吨含乳饮料和2.4亿只HDPE瓶生产线项目。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2.8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2.4亿元人民币。总用地规模约100亩,建筑面积约4.45万平方米,建设期约定为18个月。

  本项目授权浙江龙游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苏忠军先生办理本次投资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投资所涉及的法律条文,并办理本次投资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循环使用。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行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完整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分司财务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尽管公司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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