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试点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
本报讯(记者朱凯黄琳燕通讯员唐庆李晓飞)7月4日上午一上班,南京东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曹映海就接到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处工作人员的电话,被告知其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延续已通过审批。该企业也是全市第一家通过“告知承诺制”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今年5月1日起,我市在部分低风险食品生产领域开展“告知承诺制”工作试点。符合条件的食品类别企业在办理生产许可证新办、延续、变更等事项时,可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线上申请,审核通过后先行领证。事后,市场监管部门再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
6月下旬,南京东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报了《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并递交了相关材料。经核查,该企业符合“告知承诺制”要求,审批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云发照”,网上审核通过后将把许可证邮寄给企业。
记者了解到,目前试点的部分低风险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类别中的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类别中的味精(分装),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类别中的可可制品、焙炒咖啡,食糖类别中的糖(分装),淀粉及淀粉制品类别中的淀粉糖等5大类8个品种。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是该局落实“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的又一项创新举措。该制度简化许可资料、优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限,推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重心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能够减少行政许可审批时限,提高食品生产许可效能,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根据法规要求,行政审批机关将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1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形成闭环。如果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合的,或者不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企业需在1个月内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首次检查严重不符合的需再次进行现场检查。逾期拒不整改或再次检查仍不符合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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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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