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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人士如何选择营养食品?

  (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3次及以上、每次持续时间30min及以上,每次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群)

  ①补充能量类:以碳水化合物为主要成分,能够快速或持续提供能量的运动营养食品。碳水化合物提供的能量占产品总能量不低于60%。

  ②控制能量类:能够满足运动控制体重需求的运动营养食品,含促进能量消耗和能量替代两种。蛋白质提供的能量占产品总能量的比例在25%-50%之间。

  ③补充蛋白质类:以蛋白质/或蛋白质水解物为主要成分,能够满足机体组织生长和修复需求的运动营养食品。粉状产品蛋白质提供的能量占总能量的比例不低于50%。

  ①速度力量类:以肌酸为特征成分,适用于短跑、跳高、球类、举重、摔跤、柔道、跆拳道、健美及力量器械练习等人群使用的运动营养食品。

  ②耐力类:以维生素B1和维生素B2为特征成分,适用于中长跑、慢跑、快走、自行车、游泳、划船、有氧健身操、舞蹈、户外运动等人群使用的运动营养食品。

  ③运动后恢复类:以肽类为特征成分,适用于中、高强度或长时间运动后恢复的人群使用的运动营养食品。

  ✎ 运动营养食品可以添加维生素、微量元素、左旋肉碱、牛磺酸等营养成分,添加量应符合要求,不能添加兴奋剂等危害健康的成分。

  如增加肌肉的力量型运动,可选择蛋白质和肌酸类食品;减肥、控制体重的运动,可选择脂肪、能量含量低的食品;增强运动耐力时,可选择添加维生素B1、维生素B2、肽类、左旋肉碱、咖啡因等的食品。

  ✎ 在没有运动的情况下,如果过量饮用运动营养食品,可能造成微量元素摄入过量,导致身体功能紊乱,影响健康。

  ✎哺乳期妇女、儿童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根据标签提示的不适宜食用人群进行选择,不应选择添加了肌酸的产品。

  ✎ 运动营养食品标签主要展示面应标示“运动营养食品”及所属分类,可做营养声称,不得做任何功能声称,有关营养的声称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的规定;如有不适宜食用的特殊人群,也应同时在标签中标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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