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部门联合发文:军人获二等功以上将载入地方志
中新网北京1月14日电(杨雨奇)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宣传部等20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其中指出,将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名录载入地方志;对个人立功、获得荣誉称号或勋章的现役军人,给其家庭送喜报。
据介绍,在构建社会优待体系框架中,上述《意见》涵盖了荣誉激励、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其他优待共8个方面,其中不乏针对军人及其家属的优待创新举措。
如在荣誉激励方面,《意见》明确,将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名录载入地方志;对个人立功、获得荣誉称号或勋章的现役军人,给其家庭送喜报。
另在养老方面,《意见》要求国家兴办的光荣院、优抚医院应对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现役军人的父母等优抚对象,优先服务并减免相关费用。在医疗方面,明确本地区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开通优先窗口,提供优先服务;优抚医院为部分优抚对象免收相关费用,提供优惠体检。
同时,在文化交通上,《意见》指出,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名胜古迹、景区等,要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三属”按规定提供减免门票等优待。现役、残疾军人也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三属”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也可使用优先通道。
从上述内容可看出,《意见》着重强调了对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优待措施。就此,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司长曹俊解释,这主要是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为了褒扬功臣、体现优待与贡献匹配的原则;二是为激昂军心,鼓舞士气,以此鼓励现役军人更加努力;三是引领社会,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关爱功臣的良好氛围。
此外,《意见》中还提到,目前相关部门正逐步完善优待证制度、明确优待目录、完善奖惩措施。并将为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统一制发优待证,而这也是优抚对象享受相应优待的有效证件。
优待证何时能送到优抚对象的手中?曹俊介绍,这张优待证不仅是一张卡片,优待目录清单中的内容都将体现在证件上。“我们要实现优待证能对不同优抚对象的身份进行,让优抚对象能一卡在手走遍中国,而研究解决终端识别技术问题正是当下需要攻克的难题。”曹俊说。
据悉,《意见》中还要求,军地有关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严密组织实施、强化教育引导:各地要列支相关经费,对优惠项目予以补贴;要把优待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评范畴,双拥模范城(县)、模范单位和个人评选的重要条件,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评选和社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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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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