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个工业协会撤销事业单位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好
设立工业行业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成立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
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
省化学纤维研究所
省轻工业设计院
5个工业协会的机关服务中心分别更名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机关服务中心机械分部、石化分部、轻工分部、纺织分部、建材分部,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机关服务中心管理,继续承担原5个工业协会的房产、管理等后勤服务职能。下一步,按照中央关于机关后勤服务体制部署要求,统筹进行整合。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省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管理,省建材工会委员会由省总工会管理,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省农药科学研究院由省农科院管理。
近日,人民办公厅下发省机械等5个工业协会实施方案的通知,撤销省机械、石化、轻工、纺织、建材5个工业协会(以下简称5个工业协会)的事业单位建制,收回150名事业编制和5名厅级领导职数。记者郑心茹
在人员安置方面,5个工业协会机关45岁以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可安置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45岁以上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事业身份人员,原则上安置到新组建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行业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其身份及职级待遇保持不变。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行业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过渡期内人员实行扎口管理,只出不进。5个工业协会机关按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按照《公务员法》等,按程序申请提前退休。
设立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明确行政级别,建立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设综合室、工业产业一室、工业产业二室、信息化与互联网工业室、产学研用室等5个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35名,配备理事长1名(由副厅级干部担任)、院长1名(不定行政级别,聘请知名专家担任)、副院长3名(由正处级干部担任)、室主任5名(由副处级干部担任);主要职责是:对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有关行业产业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研究经济运行调节的相关重大政策和措施;搭建产学研用平台,为决策提供服务。
省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
省化工研究院
省内燃机研究所
5个工业协会机关服务中心分别更名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机关服务中心机械分部、石化分部、轻工分部、纺织分部、建材分部后,在职人员的职级待遇保持不变。
省机械设计研究院、省内燃机研究所、省化工研究院、省海洋化工科学研究院、省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省轻工业设计院、省纺织科学研究院、省化学纤维研究所、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等10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整建制移交省国资委,由省国资委按照省关于省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统一部署,制定各单位转企改制方案并搞好组织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幼儿园、省纺织工业协会幼儿园实行属地管理。
省机械设计研究院
2015年年底前完成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行业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组建工作。
撤销5个工业协会事业单位建制
10家事业单位将转企改制
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
设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行业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行业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内设综合处和服务一处、二处、三处、四处、五处等6个处,暂核定事业编制60名,配备主任1名(副厅级)、副主任3名(正处级)、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数18名(正处6名、副处12名);主要职责是:承担原5个工业协会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待该中心经批准设立党委后,配备党委1名(副厅级)。该中心设立3年过渡期,期满后再行研究其机构编制事项。
省橡胶工业总公司等35家企业整建制移交省国资委管理,由省国资委按照《人民关于印发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46号)确定的原则,研究提出重组意见,报省同意后做好组织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5个工业协会开展协会机关的资产清查,并在形成资产清查结果的基础上,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向省财政厅提出资产清查和财务审计报告。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和财务审计报告,原5个工业协会机关的资产由省统筹安排使用。
省纺织科学研究院
省海洋化工科学研究院
撤销5个工业协会事业单位建制后,收回5个工业协会150名事业编制和5名厅级领导职数、65名处级领导职数,非领导职务职数相应核销。
在职人员的职级待遇保持不变资产由省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