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节假日江苏划定内河水上旅游“红线” 渔业养殖区等禁游览经营清代古剑当菜刀用
中新网南京4月24日电 (杨颜慈)记者24日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获悉,针对内河游览事故多发频发,管理权限不明等问题,该省正式出台《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全面划定经营“红线”:内河通航水域、渔港水域、渔业养殖区等禁止从事水上游览经营活动。
江苏水网密布、湖泊众多,水上旅游资源丰富。各类休闲体验式水上游览需求也日趋上升,经营者利用游船、游艇、摩托艇、排筏等设施为游客提供搭乘游览、漂流等活动已经成为水上旅游消费的新热点。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梅正荣介绍,江苏水上游览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拥有超过300个水上经营项目,船只超过5000艘,数量位居全国第一。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与日俱增的经营风险和安全事故。
“另一方面,水上经营活动涉及部门太多,例如旅游、渔业、水利、建设等。一旦出现事故,权责不明也给管理造成更大难度。”梅正荣称,经过四年多时间,《办法》终于出台,在解决管理部门互相推诿、扯皮等问题做出了系列规定。
记者从文件中看到,《办法》明确规定,内河通航水域、渔港水域不得规划建设由游客自行操控的体验休闲、趣味竞技等影响通航安全的项目。同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渔业养殖规划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内一律禁止从事水上游览经营项目。
“在渔业养殖区从事水上经营的问题长期普遍存在,酿成多起事故和人员伤亡。因此,文件明确规定了禁止该区域从事游览经营。”梅正荣说。
江苏省地方海事局局长王慧廷表示,《办法》的出台,细化了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了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各级地方海事也将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保障涉水旅游业平稳、有序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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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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