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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八、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平、、择优的原则,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考生及社会的监督。八、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平、、择优的原则,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考生及社会的监督。

  十、艺术类考生录取按照各省招考中心投档方式即文化课合格,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二、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志愿优先原则,并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十三、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

  十八、严格按照经山西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艺术类专业:5500元/学年;非艺术类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会计、工程造 价、建筑室内设计专业4500元/学年、其它专业4000元/学年,住宿费400元/学年、600元/学年。如有变动以当年山西省物价部门备案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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