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聘教师15名公告
根据学院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D1类高校教师类岗位。
招聘报名工作全市同步,笔试工作与省里同步,学院组织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技能要求和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7日9:00-2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1:00。
缴费时间:2017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6:00。
审核时间:2017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1:00。
报名地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为保护应聘人员的个人隐私,报名信息中将不再涉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报名、笔试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在学院网站(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分别在市人社局与学院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材料,并允许应聘者补充后再次提报。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报名网上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应聘免笔试的岗位或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或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于2017年3月15日19日登陆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上述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7年2月20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7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院在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