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业学院商学院2013年会计学硕士金融与财务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
培养热爱祖国,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查询,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拟招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专业代码前标有“◆”号的表示一级学科,招生专业名称后标有“★”号的表示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的目录外专业;标有“▲”号的表示省、部级重点学科,标有“●”表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人文)。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需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1、网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初试根据教育部统一的时间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出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相关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等。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栏),加试科目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
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复试人员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均在网上公布。
复试结束后,外校、外地和往届考生直接领取人事档案调档函,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并通过5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教育部的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①不能跨专业报考;②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或过报考专业5门以上(含5门)本科课程,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或1篇以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
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英语(一、二)、数学(一、二、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卷由全国统一命题,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提前完成培养方案和学位论文、成绩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国家的研究生普通学金(生活补助)照常发放。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统一发放补助。为我校研究生学习、生活需要,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我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学金和单项学金两种,其中单项包括科研、学习优秀、社会活动等。
根据研究生协助导师从事科研工作量的大小及导师科研经费情况,从第二学年开始,由导师为研究生发放科研补贴。
注:★表示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的目录外专业,●表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