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建设促乡村经济多元化
国家统计局不久前发布的2019年统计公报显示,2019年末,全国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60.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4.38%。这组数据,是我国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的重要标志,意味着我国提前一年完成《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提出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的发展目标。
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和必由之路,也是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
改革开放以前,由于人口就业压力巨大、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等方面的现实国情,我国城镇化进程较缓慢。1949年至1978年,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从10.64%增加到17.92%,平均每年提高不到0.3个百分点。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1978年至2018年,全国总人口增长1.5倍,而城镇人口增长4.8倍;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17.92%增加到59.58%。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明确提出了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健全机制、纵横联动、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新型城镇化最重要的核心问题,是人的城镇化。进一步拓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通道,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时期推进“夹生”城镇化向新型城镇化转变的重大举措。2019年,海南省与宁波、广州、南京、西安、石家庄等大城市出台新的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开放宽落户条件。目前,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除部分省会城市外,基本取消城市落户限制;东部地区小城市基本不设落户门槛,大中城市落户政策持续放宽。
在人口城镇化稳步推进的同时,城镇化空间格局也在进一步优化,城市群规划建设稳步推进,跨省区城市群规划全部出台,省域内城市群规划全部编制完成。2019年,国家有序推动了哈长、长江中游、中原、北部湾、关中平原等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加快滇中等边疆城市群发展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大力支持成渝城市群发展。目前,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人口经济承载能力不断增强,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初见成效,特大镇设市取得新突破,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此外,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增长动能不断优化,大城市尤其是东部沿海发达城市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催生,经济质量与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城镇化相关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地”“钱”“权”等改革都取得一定进展。
新型城镇化进程的稳步推进,有效增强了我国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支撑我国经济稳中向好态势。从扩内需的角度看,随着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的稳步提升,越来越多的农民通过转移就业提高收入,将带动城镇消费群体不断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潜力不断释放,也会带来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建设等巨大投资需求,进而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从产业升级的角度看,在城镇化的过程中,随着人口大量向城市集聚,人们的生活方式将发生重大变革,生活水平也将稳步提升,将带来对生活性服务业消费需求的增长;同时,也会扩大生产性服务需求,增强创新活力,驱动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
从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看,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中西部地区将培育形成新的增长极,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梯次拓展,推动人口经济布局更加合理、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当前,我国发展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面对新形势,要按照中央部署,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支撑。一是要推动城镇落户,关键是使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人群在城镇更加便捷落户,同时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覆盖范围,切实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保证全面完成1亿人落户目标。二是要扎实推进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设,促进各地区城市群发展,指导地方开展都市圈规划编制工作,着力提高重点都市圈交通基础设施联通水平,规范发展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三是要进一步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城市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和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着力改善城市治理水平。此外,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生产要素向乡村流动、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和城乡公共设施联动发展。(记者 林火灿)
转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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