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小微企业融资“解渴”需多方发力
近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专门研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此之前,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监管部门已连续出台多项政策。在一系列措施的推动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获得感不断提升。
数据显示,2019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6万亿元,同比增长25%,有贷款余额户数2100多万户,较年初增加380万户,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较2018年平均水平下降0.64个百分点。
虽然当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情况有所改善,但部分中小微企业由于缺乏抵质押物、信用记录少、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面临不同程度的融资难题。解决这一难题,后续仍需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第三方平台等多方发力,共同优化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缓解其融资难题。
首先,监管部门要发挥监管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 敢贷、能贷、愿贷 的长效机制。一是继续通过普惠金融领域定向降准、下调中期借贷便利操作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降低银行资金成本,同时配合深化LPR改革等举措,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引导金融机构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二是在2019年扩充永续债发行银行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缓解中小银行资本压力,进而增强其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针对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考核评价机制,如通过细化完善尽职免责条款、提高中小微企业不良容忍度等措施,为金融机构营造 敢贷、能贷、愿贷 的良好氛围,提升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内在积极性。
其次,金融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提升机构自身的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一是紧跟中小微企业需求,增强适应性。金融机构可依托 百行进万企 融资对接工作,通过实地调研走访,进一步了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围绕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点和痛点创新金融产品,增强金融服务的适应性。二是转变发展模式,增强竞争力。商业银行一方面要依托中小微企业需求及自身禀赋,积极向特色化、轻型化和智能化转型,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科技等手段的运用,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寻找自身数据资源与外部数据资源的融合,设计有竞争力的产品体系。三是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强普惠性。大型商业银行应继续发挥 头雁 作用,进一步下沉服务重心;中小金融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再次,第三方机构要做好平台助力,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面临的痛点和难点。当前,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面临抵质押物不足、有效信息缺失等问题,这就需要融资担保体系、涉企信息平台等第三方机构的助力。一是应继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政府性融资担保要回归担保主业,逐步增加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同时,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二是积极搭建涉企信息共享平台,由于银企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制约,金融机构很难通过自身所掌握的数据资源识别中小微企业的风险状况,无法做出合理的风险定价。因此,在前期 银税互动 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拓展数据来源渠道,搭建更大范围的信息共享平台,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所面临的痛点和难点。
最后,应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建立多元化融资市场,丰富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便利度和可获得性。
数据显示,2019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6万亿元,同比增长25%,有贷款余额户数2100多万户,较年初增加380万户,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较2018年平均水平下降0.64个百分点。
虽然当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情况有所改善,但部分中小微企业由于缺乏抵质押物、信用记录少、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面临不同程度的融资难题。解决这一难题,后续仍需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第三方平台等多方发力,共同优化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缓解其融资难题。
首先,监管部门要发挥监管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 敢贷、能贷、愿贷 的长效机制。一是继续通过普惠金融领域定向降准、下调中期借贷便利操作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降低银行资金成本,同时配合深化LPR改革等举措,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引导金融机构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二是在2019年扩充永续债发行银行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缓解中小银行资本压力,进而增强其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针对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考核评价机制,如通过细化完善尽职免责条款、提高中小微企业不良容忍度等措施,为金融机构营造 敢贷、能贷、愿贷 的良好氛围,提升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内在积极性。
其次,金融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提升机构自身的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一是紧跟中小微企业需求,增强适应性。金融机构可依托 百行进万企 融资对接工作,通过实地调研走访,进一步了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围绕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点和痛点创新金融产品,增强金融服务的适应性。二是转变发展模式,增强竞争力。商业银行一方面要依托中小微企业需求及自身禀赋,积极向特色化、轻型化和智能化转型,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科技等手段的运用,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寻找自身数据资源与外部数据资源的融合,设计有竞争力的产品体系。三是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强普惠性。大型商业银行应继续发挥 头雁 作用,进一步下沉服务重心;中小金融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再次,第三方机构要做好平台助力,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面临的痛点和难点。当前,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面临抵质押物不足、有效信息缺失等问题,这就需要融资担保体系、涉企信息平台等第三方机构的助力。一是应继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政府性融资担保要回归担保主业,逐步增加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同时,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二是积极搭建涉企信息共享平台,由于银企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制约,金融机构很难通过自身所掌握的数据资源识别中小微企业的风险状况,无法做出合理的风险定价。因此,在前期 银税互动 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拓展数据来源渠道,搭建更大范围的信息共享平台,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所面临的痛点和难点。
最后,应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建立多元化融资市场,丰富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便利度和可获得性。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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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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