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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轻工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高级电工综合实习系统项目的招标公告(重启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轻工业学院的委托,就工程训练中心高级电工综合实习系统项目组织招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两部法律法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机构出具的投标函的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复印件。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复印件,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

  5.提供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5日17时30分,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未按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

  4.2CA密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街与东风东廉政大厦5楼)办理(详见公共服务-办事指南,联系电线元/套,售后不退。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12层第7开标室(郑州市农业和经一交叉口投资大厦),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注意事项: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80号河南财经大学院内后勤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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