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皮革
封闭阳台超标将受罚 厦门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4月1日起施行
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4月1日起施行
封闭阳台超标将受罚
阳台封闭设施不得超出栏板(杆)设置;重点区域和重要节点建筑外立面改造涉及临街一侧阳台的,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封闭阳台。
2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康泽辉)昨日,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还表决通过《厦门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若干规定》、关于废止《厦门经济特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以及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处理的审议结果的报告。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若干规定》(下简称《规定》),擅自对建筑外立面进行改造的,由所在地区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可处以改造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
阳台封闭设施不得超出栏板(杆)设置;重点区域和重要节点建筑外立面改造涉及临街一侧阳台的,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封闭阳台。防盗防护安全设施不得超出建筑外墙(外沿)设置,平置安装;重点区域和重要节点建筑临街一侧外立面确需安装防盗防护安全设施的,应当内置安装。
此外,根据《规定》,重点区域和重要节点的在建工程停工一年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必要的外观改造、维护,保持外观整洁。违反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该《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
- 编辑:杨保录
- 相关文章
网站推荐更多>>
TAGS标签更多>>
网站热点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